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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體癬
別名tinea corporis
【概述】

體癬(tinea corporis)指發生於除頭皮、毛髮、掌跖、甲板以外的平滑皮膚上的一種皮膚癬菌感染。

【病因學】

病因: 在我國,主要是由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及絮狀表皮癬菌引起。偶見由黃癬菌、鐵鏽色小孢子菌等引起。

本病主要通過直接接觸患者、患癬家畜(狗、貓等)或間接接觸被患者污染的衣物而引起。也可由自身感染(先患有手、足、甲癬等)而發生,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或糖尿病、慢性消耗性疾病者易患本病。氣候溫暖、環境潮濕更有利於本病的發生。

【臨床表現】

體癬一般好發於面、頸、腰腹、臀及四肢等處。原發損害為丘疹、丘疱疹或水疱,針頭到綠豆大小,由中心逐漸向周圍等距離擴展蔓延,形成環形或多環形。邊緣微隆起,狹窄而不連貫,中央炎症減輕,伴脫屑或色素沉著。由於致病真菌不同及個體差異,皮損表現可有差異,如由親人性紅色毛癬菌引起的皮損常呈大片形,數目較少;親動物性犬及石膏樣小孢子菌引起的皮損炎症較明顯,常以水疱為主,損害較少。但數目較多。自覺瘙癢,病久者因經常搔抓可引起局部濕疹樣改變或繼發細菌感染。本病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但以青壯年男性多見。病情往往夏季發作或加重,冬季減輕或消退。

股癬可單側或雙側發生,基本損害與體癬相同,但由於該部位溫暖潮濕,易摩擦,常表現為下側邊界清楚、炎症明顯的紅斑。病久者,應損可失去典型表現,或因搔抓致浸潤增厚、苔蘚樣變。

【診斷】

根據典型的皮損表現,一般不難診斷。取損害邊緣鱗屑作真菌直接鏡檢可明確診斷,但查菌陰性往往不能除外,有時需反覆檢查或作真菌培養。

【治療措施】

  1. 以外用藥物治療為主。可酌情外搽複方苯甲酸搽劑(灰氏癬藥水)、複方雷鎖辛搽劑(卡氏搽劑)、3%咪康唑霜、1~2%克霉唑霜、酮康唑霜等,每天2次。連續2~4周。皮損消退後繼續用藥2周,以免復發。對股癬及嬰幼兒體、股癬患者宜選用較溫和的藥物。
  2. 對皮損廣泛或單用外用藥療效不佳者,可同時內服灰黃黴素,成人每天0.6~0.8g,連用2~4周,或酮康唑0.2g,連服2~4周。伊曲康唑或特并萘芬亦可酌情採用。
  3. 如伴發手、足、甲癬等應同時治療。
  4. 注意個人衛生,避免使用癬病患者浴盆、拖鞋、毛巾及內衣等,避免與患癬的狗、貓接觸。

【鑑別】

本病有時應與環形紅斑、玫瑰糠疹、濕疹、神經性皮炎或擦爛紅斑等相鑒別,真菌檢查可有助於最後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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