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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型腎精不足
【概念】

腎精不足證是指腎精虧損、髓海空虛所致的發育遲緩,未老先衰、肢體痿弱不用等臨床表現的總稱。多由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或勞傷過度所引起。

主要臨床表現為:眩暈,耳鳴,腰膝酸軟,陽萎,不孕;小兒生長發育遲緩,智力和動作遲緩,骨骼痿弱,囟門遲閉;成人為早衰,兩足痿弱,步履艱難,精神呆鈍,動作遲緩,脈細無力。

腎精不足證常見於「解顱」、「五遲、五軟」、「痿證」、「眩暈」、「虛勞」、「陽痿」、「不孕」等疾病中。

本證通常應與「腎陰虛證」相鑒別。

【鑑別處理】

對不同疾病所出現的腎精不足證,應作辨析。

  1. 如小兒的解顱病,臨床以顱縫裂開,前囟寬大,頭額青筋暴露、神情ub鈍、目無神采、面色㿠白等為特點,多由先天胎稟不足,或生後久病體虛,腎精不足,髓海不實所致。如《幼幼集成》:“腎主腦髓,腎虧則腦髓不足,故囟為之開解。」治宜補腎益髓、益氣養血,方用補腎地黃丸(《證治準繩》)。
  2. 若小兒五遲、五軟病中以肢體軟弱、屆期不能站立行走和生齒、兼解顱、智力不健、神情ub鈍、形體瘦削等為特點,多因先天稟賦不充,後天哺養失調,腎精不充,氣血虛弱所致。如《醫宗金鑒‧幼科心法要訣》說:“小兒五遲之證,多因父母氣血虛弱,先天有虧,致兒生下筋骨軟弱,行步艱難,齒不速長,坐不能穩,要皆腎之不足之故。」治宜填精補腎,益氣羞血,方選加味六味地黃丸(《醫宗金鑒》)。
  3. 若在痿證中出現腎精不足證者,以下肢漸見痿弱不用、腰脊酸軟、兼有眩暈、遺精、遺尿為特點,多由房勞過度或久病精氣虧耗,肝腎虧損所致,張景岳說:「元氣敗傷則精虛不能灌溉,血虛不能營養者,亦不少矣。」治宜補益肝腎,方選虎潛丸(《丹溪心法》)。
  4. 若在眩暈病中出現腎精不足證者,以眩暈、精神萎靡、健忘、腰膝酸軟、耳鳴耳聾、脈弦細等為特點,病由先天不足,或年高氣衰,或縱慾勞傷,腎精不足、髓海空虛,上下俱虛所致,如《靈樞‧海論》說:「髓海不足,腦轉耳鳴,脛痠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治宜補腎益精,方選左歸丸(《景岳全書》)。
  5. 若在虛勞、陽萎、不孕等疾病中出現腎精不足證時,可見遺精、滑精、耳鳴耳聾、陽萎不舉、神疲乏力、女子經少或經閉、不孕等等,治宜益腎填精,方選大補元煎(《景岳全書》)、河車大造丸(《醫方集解》引吳球方)等。

腎精不足證的出現常因人而異,在小兒為發育遲緩,體力、智力、體形皆較同年齡兒童為差;在成人則表現為早衰現象,如精力不支、記憶力減退、齒髮早墮、性機能減退等,當加以辨析。

腎精是人體維持生長發育、生殖以及全身各臟腑正常生理活動的基本物質,同時又能化氣生血,因此,在腎精不足證的病機演變過程中,常因腎精虧虛而致氣血兩虛之證,出現面色蒼白無華,氣短神疲,肢軟乏力,自汗,脈細弱等伴發症狀,治療時除補益腎精外,還須益氣養血。

【類證鑑別】

  1. 腎陰虛證與腎精不足證:兩證均屬虛證,精屬陰,腎精不足證隸屬於腎陰虛證,兩證在病因病機、臨床表現方面十分相似。然而仍有不同之處。從理論上說,腎陰虛證所包括的含義較腎精不足證為廣,後者僅是前者的一個方面;腎精不足證僅表現為精氣不足,而腎陰虛證則除了陰精虧虛的表現外,尚有因陰虧而產生的火旺現象。從病因分析,腎精不足證的形成主要因先天稟賦不足,後天失於調養;或因亡血亡液,陰精虧損;或因恣意縱慾,欲蝎其精,如《靈樞‧邪氣臟腑病形》說:「入房過度則傷腎」或因七情所傷,驚恐傷腎,如《素問‧舉痛論》說:「恐則精卻。」腎精空虛則腦轉耳鳴眩暈;腎主生殖,精室虛則陽事不用,性機能減退,不育;腎主作強主伎巧,腎虛則肢體痿弱不用;精是小兒生長發育的必需物質,精虧則小兒發育遲緩,造成五遲、五軟、解顱、囟陷等等。腎陰虛證除了上述病因外,亦往往由溫病熱入下焦,肝腎陰津受灼所致,或由肺陰不足進一步發展而來。再從臨床表現看,兩證雖皆可出現虛象,但腎精不足證主要表現為精氣虧損、髓海空虛的各種臨床徵象;而腎陰虛證又以五心煩熱,口乾咽燥、盜汗、舌質紅、脈細數等陰虛火旺症狀為側重。因此,兩證不難辨別。

【文獻別錄】

  1. 《諸病源候論》:「腎主骨髓,而腦為髓海,腎氣不盛,則髓腦不足,不能盛,故頭顱開解也。」
  2. 《醫宗說約》:「行遲,齒遲,髮遲,解顱,鶴節,俱屬腎氣未成,元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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