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證型血熱
【概念】

血熱證是指血分有熱,或熱邪侵犯血分而出現的傷陰、動血、熱擾神明等臨床表現的統稱。多因外感熱邪,情志鬱結,飲食偏嗜所致。

主要臨床表現為:心煩,或躁擾發狂,口渴不喜飲,身熱夜甚,及發斑吐衄,尿血便血,女子月經過多或崩漏,舌質紅絳,脈細數等。

血熱證常見於「溫熱病」、「血證」、「月經先期」、「崩漏」、「療瘡走黃」、「瘡瘍」等疾病中。

本證通常應與「血燥證」、「血熱血瘀證」相鑒別。

【鑑別處理】

血熱證可出現在多種疾病之中,但在溫熱病中,「熱入營血」的概念與其他疾病又不盡相同,臨床表現各具一定特點,治法亦異,必須詳加辨析。

  1. 溫熱病屬血熱證的有兩種證候表現:一是營分證,症狀表現為發熱夜甚,口渴不甚,心煩不寐,斑疹隱現,甚則神昏譫語,舌質紅絳,脈細數等以營陰受損、心神被擾的病變為特點。此係熱邪從氣分內傳入營,或由衛分逆傳而來,為溫熱病邪內陷的深重階段。病傳營分,顯示正氣不支,邪氣深入,內犯心包,擾亂神明或病及厥陰肝經。治宜「透熱轉氣」清營泄熱,方用清營湯(《溫病條辨》)。一是血分證,症狀表現為熱甚,神昏譫語,或抽搐、吐血、衄血、便血、斑疹,舌質深絳或見舌苔光剝,脈虛數或細促等以傷陰、動風、動血、耗血為其特徵。多由營分證不解,傳入血分;或氣分邪熱直入血分所致。邪熱入於血分,較熱在營分更為深重,是溫熱病發展過程中最為嚴重的階段,心、肝、腎皆受其病。顯然與諸如外科瘡瘍陽證之血分熱毒證含義不同。治宜清熱涼血,方用犀角地黃湯(《備急千金要方》);或涼肝熄風,方用羚羊鉤藤湯(《通俗傷寒論》);或滋陰養血、平肝熄風,方用加減復脈湯(《溫病條辨》)、大定風珠(《溫病條辨》)。
  2. 若出血性疾病(血證)中屬於血熱證者,無論吐血、衄血、咯血、便血、尿血諸病,都以出血鮮紅,舌紅脈數為其共有特徵。多由外感風熱燥邪,熱傷肺絡;或嗜食辛辣,蘊熱於胃腸;或情志鬱結,五志化火;或煩勞過度,心火亢盛,移熱於小腸;或久病肝腎陰虧,相火妄動。「血得熱則沸」,熱傷血脈,迫血妄行,「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張景岳說:「動者多由火,火盛則逼血妄行。」治療以涼血止血為基本原則。但由於病因、病位不同,具體治療亦不盡相同。
    1. 如咳血者,治宜滋陰潤肺,涼血止血,方用百合固金湯(《醫方集解》引趙蕺庵方);
    2. 衄血、吐血者,治宜清胃瀉火,涼血止血,方用玉女煎(《景岳全書》)加減,或清肝瀉火,用龍膽瀉肝湯(《蘭室秘藏》)加減;
    3. 便血者,宜清熱祛濕,和營止血,方用赤小豆當歸散(《金匱要略》)合地榆散(《仁齋直指方》);
    4. 尿血,治宜清心瀉火,方用小薊飲子(《濟生方》)加減。或滋陰清火,涼血止血,方用知柏地黃丸(《醫方考》)加減。
  3. 若疔瘡走黃、癱毒內陷,則表現為在原發病灶處腫勢彌漫,迅即擴延,皮色暗紅,並伴有高熱寒戰,煩躁不安,甚則神昏抽搐,舌紅絳,苔黃燥,脈洪數等特點,此由療毒走散,毒入血分,內攻臟腑所致。治宜涼血清熱解毒,方用五味消毒飲(《醫宗金鑒》)合犀角地黃湯(《備急千金要方》)加減。
總之血熱證在不同的疾病中,其症狀表現亦各有特色,臨床可根據上述病證特點,加以辨治。

婦女經血胎孕無不以血為本,故血熱證較多發生於婦人。多因素體內熱,過嗜辛辣食物,或感受熱邪,或忿怒過度,氣鬱化火,或陰虛內熱等,以致熱擾衝任,迫血妄行。主要表現為經期提前,月經量多,色深紅或紫,稠粘,甚則崩漏不止,心煩,口渴喜涼飲,大便秘,小便黃。陰虛血熱者,多兼午後手足心熱,兩顴發赤等特點。

在溫熱病中,血分證的病機演變過程常伴見兩種情況:一是由於熱邪在血,消耗肝血腎精,真陰虧耗,津液枯竭。出現皮膚乾皺,唇焦舌痿,目陷睛迷,兩顴紅赤,四肢厥逆,心中憺憺大動,或神昏嗜睡,舌絳少苔或光絳無苔,脈細促等亡陰之證。二是由於陰損及陽,邪熱亦可傷陽耗氣,故亡陽常繼亡陰之後發生,因而在高熱大汗、突然大失血、大吐大瀉之後,每易引起亡陽之變。出現面色蒼白、汗多清冷、畏寒踡臥、四肢不溫、神識昏蒙、氣息微弱、脈微欲絕等陽氣欲脫之證。宜急挽垂絕之陽,救得一分陽氣,便有一線生機。

【類證鑑別】

  1. 血燥證與血熱證:熱與燥均易耗傷津血。在病因病機上密切相關,往往燥熱並見,故在臨床表現上有其相似之處,但亦有所區別。從病因而論,血熱證多因感受熱邪,或七情鬱結,鬱而化火,或嗜食肥甘辛辣,助火蘊熱,熱入血分所致。由於血分熱盛,擾動心神,故見心煩,甚則躁擾發狂。邪熱在血分,血屬陰,故身熱夜甚。陰血被耗,故口乾。熱盛耗血,不能充盈於脈,故脈來細數。邪熱盛於血分,熱迫血絡,故可見卹血、吐血、尿血及皮下出血等症。血燥證多由年老久病,精血衰少;或由血熱致燥、血瘀內結,血液不能濡養所致。就其血熱致燥機理而言,
    1. 一是熱邪煎熬,致使血液濃縮而成瘀,瘀血內結,血液枯少,失於濡養,從而形成血燥。
    2. 二是熱盛耗血傷陰,津血虧乏,熱灼血枯而化燥。由此可見血熱是致燥的直接病理因素,血燥是血熱病理發展的結果。臨床表現以肌肉消瘦,肌膚甲錯,皮膚搔癢,鱗層,爪甲毛髮乾枯不澤,大便秘結,舌燥無津,脈細澀等症為特點。
    二者不難鑒別。
  2. 血熱血瘀證與血熱證:兩證均屬血熱範疇。血熱血瘀證亦稱血熱搏結證,多因感受外邪,或情志內傷,或臟腑功能失調,或瘀血留滯,鬱而化熱,以致血熱搏結而成。臨床一般常見頭痛如刺,發熱,或見出血,或有腫塊,舌暗紅,脈數等症。如血熱搏結於腸胃或下焦,還可見譫語,腹脹滿痛拒按,大便乾,色黑易解;或少腹急結,小便自利,其人如狂或發狂等症(蓄血證)。婦人熱入血室,熱與血結,則見下腹部或胸脇硬滿,寒熱如瘧,入夜譫語,月事不行等症。由此可見,既有血瘀證,又有血熱證表現者,方為血熱搏結證。顯然與單純血熱證不同,可資鑒別。

【文獻別錄】

  1. 《聖濟總錄‧鼻衄門》:「失血得熱則湧溢,得寒則凝泣,膽受胃熱,循脈而上乃移於腦,蓋陽絡溢則血妄行,在鼻為衄,在汗孔為衊,二者不同,此熱厥血溢之過也。」
  2. 《濟生方‧吐衄》:「夫血之妄行也,未有不因熱之所發,蓋血得熱則淖溢,血氣俱熱,血隨氣上,乃吐衄也。」
  3. 《證治匯補‧血證》:「血熱者,其症吐衄咳咯溺血,午後發熱,女子月事先期而來,脈弦而數,法宜涼之。」
  4. 《醫碥‧雜證》:「血隨氣行,氣寒而行遲則血澀滯,氣熱而行駛則血沸騰。蓋血屬陰,非陽不運,故遇寒而凝;氣屬火,非少則壯,故遇氣而灼。」
  5. 《雜病源流犀燭‧卷十七》:「血熱宜清之涼之。熱則為癱腫瘡癤,為齒衄,為鼻衄,為牙齗腫,為舌上出血,為舌腫,為赤淋,為血崩,為月事先期,為熱入血室,為赤游丹,為眼暴赤腫痛。法宜酸寒苦寒鹹寒辛涼以除實熱。」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