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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劉渡舟醫案
【內容】

李某,女,53歲,主訴:每天發熱汗出二三次,病程一年。飲食二便尚可。曾按陰虛發熱治療,服藥二十餘劑無效。
診查:切其脈緩軟,視其舌淡苔白。
辨證:證屬營衛不和,夫營衛者,陰與陽也。營衛諧和,則營陰來濟衛陽,而熱則不發;衛陽來護營陰,而汗則不出。今營衛不和,各行其是,兩者不相將,故時發熱而自汗出。
治法:當調和營衛,和其陰陽,使營衛相依則病癒。為疏桂枝湯方。
桂枝9g 白芍9g;生薑9g 炙甘草6g 大棗12枚
2劑。服藥後,取微汗而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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