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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則、方藥 » 治則 » 辨證施治
【內容】

運用中醫的診斷方法,對於病人複雜的症狀,進行分析綜合,判斷為某種性質的證(證候),這是“辨證”;進而根據中醫的治療原則,確定治療方法,這是“施治”。例如患者初起有頭痛、身熱、自汗、微畏寒、口渴、咳嗽、苔薄白、脈浮數等症狀,經過分析綜合,判斷為溫熱病初期的風熱表證,其治法為辛涼解表,用辛涼平劑“銀翹散”(參見辛涼解表條),這就是“辨證施治”的具體過程。

中醫所說的“病”和“證”,概念不同,但兩者的關係不可分割。“病”是一個總稱,“證”是“病”所表現的主客觀症狀,是症病的病因、病位、性質和病人身體強弱等互相聯繫的一系列特徵。一種病可以出現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不同的“證”。例如熱性病由於病因、病位、病人身體強弱等不同,證侯表現也不同,可以出現表證、裡證、半表半裡證、寒證、熱證、虛證、實證、陰證、陽證等不同性質的“證”。而同一個“證”可以在許多互不相同的疾病中出現,如表證可以出現於多種急性傳染病的初期。

對於疾病所表現的“證”辨別清楚,予以適當的治療,這是“辨證施治”的精神實質。同時,因為病和證的關係不可分割,所以要注意兩個問題:

  1. 辨證施治要注意疾病的特徵。例如喉病中的爛喉痧與白喉不同,爛喉痧主要症狀是局部紅腫糜爛,并有赤色皮疹等;白喉主要症狀是咽喉有灰白色假膜,不易剝落,強拭之則引起出血等。爛喉痧係疫火內蘊,初起有風熱證候,宜辛涼清透;白喉係燥火傷陰,起初有陰虛肺燥證候,宜養陰清肺。這是辨證施治與辨病施治相結合。
  2. 中醫辨證施治有不少是從主證入手,如頭痛即是一例。外感頭痛常有表證,內傷頭痛有肝陽、腎虛、痰濁等不同,治法須按具體情況決定。這是從一個主證出發,進行辨證,以決定不同的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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