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木部 » 黃柏
【內容】

(瀉相火、補腎水)

苦寒微辛,沈陰下降。瀉膀胱相火(1),補腎水火足,堅腎潤燥(2),除濕清熱。

療下焦虛,骨蒸勞熱(3),諸痿癱瘓(4)。目赤耳鳴(5)。消渴便閉,黃疸水腫(6)。水瀉熱痢,痔血腸風,漏下赤白(7)。諸瘡痛癢,頭瘡(8)口瘡(9),殺蟲安蚘。

久服傷胃,尺脈弱者禁用(10)

川產肉厚色深者良。生用降實火,蜜炙則不傷胃,炒黑能止崩帶,酒製治上,蜜製治中,鹽製治下(11)

【註】

  1. 足太陽引經藥。
  2. 發明曰非真能補也。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也。相火退而腎固,則無狂蕩之患矣。按腎本屬水,虛則熱矣,心本屬火,虛則寒矣。
  3. 陰虛生內熱。
  4. 熱甚則傷血,血不榮筋則軟短,而為拘。濕勝則傷筋,筋不束骨,則弛長而為痿。合蒼朮名二妙散,清熱利濕,為治痿要藥。或兼氣虛、血虛、脾虛、腎虛、濕痰、死血之不一,當隨證加治。
  5. 腎火。
  6. 王善夫病便閉,腹堅如石,腿裂出水,飲食不下,治滿利小便藥,遍服不效。東垣曰此奉養太過,膏梁積熱,損傷腎水,致膀胱乾涸,小便不化,火又逆上,而為嘔噦。《難經》所謂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者。內經所謂無陰則陽無以化也,遂處以北方大苦寒之劑,黃柏、知母各一兩,酒洗焙研,桂一錢為引,名滋腎丸,每服二百丸,少焉前陰如刀刺火燒,溺出床下成流,腫脹遂消。
  7. 皆濕熱為病。
  8. 研末傳之。
  9. 蜜炒研含。凡口瘡用涼藥不效者,乃中氣不足,虛火上炎,宜用反治之法。參、朮、甘草補上之虛,乾薑散火之標,甚者加附子,或噙官桂引火歸元。
  10. 若虛火上炎,服此苦寒之劑,有寒中之變。時珍曰知母佐黃柏,滋陰降火,有金水相生之義。古云:黃柏無知母,猶水母之無蝦也。蓋黃柏能制命門、膀胱陰中之火,知母能清肺金,滋腎水之化源。丹溪曰君火者,人火也,心火也,可以水滅,可以直折,黃連之屬可以制之。相火者,天火也,龍雷之火也,陰火也,不可以水濕制之,當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按火有虛火、實火、燥火、濕火、鬱火、相火之異,虛火宜補,實火宜瀉,燥火宜滋潤,鬱火宜升發。濕火由濕鬱為熱,多病胕腫。經所謂「諸腹脹大皆屬於熱,諸病附腫皆屬於火」是也,宜利濕、清熱而兼補脾。相火寄於肝、腎,乃龍雷之火,非苦寒所能勝,宜滋陰、養血,壯水之主,以制陽光。又按諸病之中,火證為多,有本經自病者,如忿怒生肝火,焦思生心火之類是也。有子母相剋者,如心火剋肺經,肝火剋脾土之類是也。有臟腑相移者,如肺火咳嗽,久則移熱於大腸而瀉泄;心火煩焦,久則移熱於小腸,而為淋閟之類是也。又有別經相移者,有數經合並者,當從其重者而治之。
  11. 又末乳調,能塗凍瘡。

上一節 豬苓
枳實、枳殼 下一節

【其它相關項目】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