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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部 » 沒藥
【內容】

(宣、散瘀、定痛)

苦平(1),入十二經。散結氣,通滯血,消腫定痛生肌(2)。補心膽虛,肝血不足(3)

治金瘡杖瘡(4),惡瘡痔漏,翳暈目赤(5),產後血氣痛,破癥墮胎(6)

出諸南番,色赤類於琥珀者良,治同乳香。

【註】

  1. 經疏云應兼辛。
  2. 寇宗奭曰:血滯則氣壅,氣壅則經絡滿急,故腫且痛。
  3. 推陳致新,能生好血。
  4. 血肉受傷,故瘀而發熱作痛。
  5. 肝經血熱。
  6. 乳香活血,沒藥散血、消腫、止痛、生肌皆能,故每兼用。瘡疽己潰者忌用,膿多者勿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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