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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陰陽有無窮的廣延性和無限的可分性。它的第一個涵義是,每一事物之中存在陰陽兩個方面,一事物與另一事物之間,也存在陰陽關係。因為世間一切事物不處於一定的時空之中,所以事物之間必然存在陰陽的聯係關係。例如,上為陽,下為陰;更上者為陽,次上者則為陰。《素問‧陰陽離合論》云:"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說明陰陽普遍存在於萬事萬物之中與萬事萬物之間,具有無窮無盡的廣延性。正是因為事物間普遍存在著陰陽的聯係關係,而陰陽又是互根的,自然界萬事萬物才成為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它的第二個涵義是,同一事物之中可以分解成無窮無盡的陰陽兩方面。《莊子,天下篇》云:"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素問‧金匱真言論》云:"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事物的分解無窮無盡,陰陽也就具有無限的可分性。例如,晝為陽,夜為明,而白天上午為陽中之陽,下午為陽中之陰,夜晚前半夜為陰中之陰,後半夜為陰中之陽。再進而分之,一個時辰還可分成陰陽。以人體臟腑來說,則藏為陰,腑為陰。五臟之中,心肝為陽,肺脾腎為陰。再進而分之,心有心陰心陽,肝有肝陰肝陽……。由於陰陽互根,互相作用,人體各部分就成為彼此聯係,不可分割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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