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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與發病 » 病因概論 » 辨證求因與審因論治
【內容】

病因作用於人體而產生疾病,疾病則以證候的形式表現於外。通過對證候的仔細觀察,並結合時令氣候、情志改變和體質因素的,全面分析,以探究和認識其病因的過程,稱為辨證求因,亦名審證求因。這裡的"因",既包涵了引致疾病的原因,又包涵了疾病的病機所在。通過辨證求因,可以透過證象,認識和掌握疾病的原因和病變本質,以便針對病因病機進行防治,而從根本上控制疾病,這就是審因論治,也就是"治病必求其本"的思想。

外觀的證候是內在的病理變化的反映,二者一般是一致的。如《靈樞‧本藏篇》說:"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藏,則知所病矣"。在《外揣篇》中說得更為明確:"內外相襲,若鼓之應桴,響之應聲,影之似形"。《丹溪心法》對此作了進一步發揮,說:"欲知其內者,當觀乎外;診於外者,斯以知內。蓋有諸內者形諸外,茍不以相參而斷其病邪之逆順,不可得也"。這是非常正確的。證候是現象,病變是本質。現象是本質的反映,本質決定著現象;證候和病變又是結果,病因是引起證候和病變的原因。透過現象可以探求本質,通過結果去分析原因,這就是辨證求因的認識論基礎。

此外,也有不少病情比較複雜,並且其證候表現與病變本質不相一致的,如《千金方,論大醫精誠》所說:"病有內同而外異,亦有內異而外同"者。因此,辨證求因還需要經過一般由表及裡、由此及彼和去偽存真的功夫,才能正確了解其病理本質。這就要求做到:

  1. 求其有無,責其盛虛。《素問‧至真要大論》說:"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就是說明在審證求因過程中,不僅應分析已有證候特徵,抓住主證,同時還要對應該出現而沒有出現的證候,進行深入探求。《丹溪心法‧審察病機無失氣宜論》中說:"別陰陽於疑似之間,辨標本於隱微之際。有無之殊者,求其有無之所以殊:虛實之異者,責其虛實之所以異。"只有這樣,才能求得真實的病因和病機所在。
  2. 識別"假象",區分真偽。證候表現往往是複雜的,受到內外因素的多種影響,有時會出現諸如寒極似熱、熱極似寒和"至虛有盛候,大實有贏狀"之類的假象。如《景岳全書‧傳忠錄》說:"病起七情,或飢飽勞倦,或酒色所傷,或先天不足,及其既病,則每多身熱,便秘,戴陽,腹脹,虛狂,假斑等證,以為有餘之病,而其因實由不足。"在這種虛實夾雜、寒熱疑似的情況下,尤宜注意仔細辨析,不可犯虛虛實實之誤。又如因進食有色食物而形成的染苔,因情緒緊張或羞怯而引起的脈數、面紅等,均應加以注意區別,以免疏忽誤診。
綜上可見,中醫病因的內容相論述,是比較全面而廣泛的,它上及天文,下及地理,中及世態人事,諸如六淫疫邪、時令氣候、飲食起居、房室勞倦、蟲獸所傷,幾乎無所不包。對致病因素和致病原理的所有方面和具體環節,如病因、發病及病機之間的相互關係、內外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等等,都有深入的認識和詳細的論述,對於闡明疾病發生與病機演變,以及辨證治療,具有高度的理論價值和實際的指導意義。

(匡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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