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內容】

自然因素是指自然界對人體起致病作用的因素,包括天時因素、地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三個方面。天時因素包括了風、寒、暑、濕、燥、火的六氣與六氣太過的六淫,以及時令、節氣變遷和氣候變化。地理因素包括方位異殊、居處高下與水土習俗等地理環境和生活條件。中醫學在長期的醫療實踐中充分地認識到人與自然界息息相通,自然之氣是人體生命存在的條件。而時令氣候又是按照一定規律更替和重復的,如春暖、夏熱、秋涼、冬寒。人類長期生長在這樣有規律的環境中,逐步地適應了這種變化,因而不致影響健康造成疾病。如果自然界的氣候和環境發生了急驟的變化,如四時之氣太過、不及,或未至而至,或至而未至,或至而太過等,形成暴寒、暴熱,或因居處環境的驟然改變等,都會給入體帶來一定影響。當人體失去了對反常氣候和異常環境的調節、適應能力時,就會使體內平衡、穩定失調而發生疾病。至於戾氣、蟲毒等生物性致病因素,常乘正氣之虛侵襲人體而致病,輕則一人受病,重則多人俱病或延及一方,是自然因素中一種特殊的致病因素。

以上三種致病因素在致病作用上,常互相影響,互為條件,或相合入侵人體,具有十分密切的關係。如不同的地域即有不同的氣候,氣候因素在地理因素的致病作用中,佔有重要的地位。而不同的時令、氣候相地理環境,則分別有利於不同戾氣、蟲毒的生長繁殖,助長病邪對人體的侵襲和毒力。《靈樞‧百病始生》說:"風雨寒熱,不得虛邪,不能獨傷人",就說明這種關係。現分別討論如下。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