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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心神的活動正常,能夠正確反應客觀外界時,情志屬於正常活動。如果心神活動異常,情志也會表現異常,這種異常的情志是疾病的表現。情志過激也會影響心神,心神的活動使影響又加重情志異常,出現情志過激的惡性循環。

根據《內經》的論述,精產生氣,而精氣又和血與津液的化生、運行有關,所以,精、氣、血、津、液都是心神的物質基礎;而精、氣、血、津、液的化生又依賴於臟腑功能的正常,從這個意義上說,心神實際上又是臟腑功能活動總的體現。張景岳說:"神由精氣而生,然所以統馭精氣而為運用之主者,則又在吾心之神。"《類經‧古有真人聖人賢人》)說明心神對精、氣、血、津、液又起著主導作用。過激的情志影響了心神,也必然影響精、氣、血、津、液的正常化生相運行。

氣、血、精、津、液也有其反作用,如果情志過激而影響到心神時,又可導致臟腑功能失調,營養物質代謝障礙,而致痰飲、瘀血等病理產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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