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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魂魄意志是屬於心神的一部分,而心神的活動又有賴於五臟功能活動的平衡協調,所以心神可以調節情志,可以緩和情志刺激。如果心神不能有效地調和情志刺激,就形成情志過激而致病。

  1. 意志對情志的調節人的思想認識可以抑制情志的發生。《靈樞‧本藏篇》說:"志意者,所以禦精神,收魂愧,收溫寒,和喜怒者也。……志意和則精神專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藏不受邪矣。"即是說明志意在人們的精神活動中有重要地位,只要志意正常,那麼神魂魄的活動也屬正常,就可以不受情志傷害而保持健康。另一方面,只要使思想過程發生了轉移,那麼情志也會發生變化。《內經》指出:"恐勝喜","悲勝怒","怒勝思","喜勝憂",‧"思勝恐"。思想過程的轉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主動的轉移過程。例如在失望時想到未來的成就,艱難困苦之中對事業滿懷信心等,都可以抑制消極的情志,轉變為積極的情志;另一種是被動的思想過程轉移,這種情況是在醫生的誘導下進行的。情志的五行相勝療法之所以有效,就是因為患者的思想過程發生了被動轉移,從而排除或干擾了過激情緒的發生。
  2. 五臟生理功能對情志刺激的緩衝作用心神是以心為主的五臟氣血陰陽的運動形式。為了保持這種運動形式的相對平衡和有序,必須不斷地和外界交換物質和能量,以補充運動中的消耗,並與外界環境變化相符合,相適應,這就是心神對客觀外界反應性的實質。情志正是適應這種需要而出現的本能活動,它是人體陰陽運動變化的體現和對外界刺激的反應。同時,人體各藏腑組織器官,四肢百骸,五官九竅的功能活動都必須統一協調,都要受整體的制約,否則就不能適應於外界環境。所謂"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主要是因為心神對各臟腑組織具有調整作用,這種調整作用實質上是整體陰陽對各部分的制約。陽為用,陰為體,"精太用則竭,神過勞則憊。"(《雜病廣要‧七情與勞證》)機能活動總是要消耗物質的,情志活動也要消耗五臟之精。為了維持陰陽的動態平衡,就必須保持五臟的物質和機能活動的協調。例如,當喜影響到心時,可使心血被耗,如果喜的刺激不大,那麼水穀精微可轉化為心血,以補償被消耗的物質;如果喜的刺激過大,則通過肝的藏血上養於心和腎水的上濟心陰加以緩和。怒影響到肝時,可使肝血被耗,如果怒的刺激不大,可由脾胃"散精於肝"而化生肝血和通過肺的肅降使上逆的氣機平息;如果肝的功能過用,那麼還需要腎水涵養肝木,以此緩和怒的刺激等等,這就是五臟對情志刺激的緩衝作用。也說明心神調和情志刺激的能力是與五臟功能活動有關的。三、影響心神的主要因素情志活動是怫鬱還是過激,取決於心神對情志刺激的耐受程度。由於心神是五臟功能活動的總的體現,又由於意志是心神的高級活動,任何影響五臟功能活動和意志過程的因素,都可能影響心神,並改變這種耐受程度。主要影響心神的因素,如影響思想認識過程的社會存在、道德、教育、學習諸因素,以使健康狀況,如疾病、房勞、月經、妊娠、衰老、起居等,可使心神對情志刺激的耐受程度降低而致病。還有時間節律的影響。由於心神的活動存在著周期節律,而人體的氣血陰陽隨自然界陰陽呈現周期性變化,這就使心神對情志刺激的耐受程度隨時而變化,某些時間會使耐受程度降低,如《素問‧本病論》說:"人憂愁思慮即傷心,又或遇少陰司天,天數不及……此即人氣天氣同虛也。"《氣交變大論》又說:"歲土太過……民病腹痛、清厥、意不樂",即是說明氣運的變遷和異常可影響情志活動,例如躁狂症患若以晚春至初夏發病率最高,就是一例證明。此外,個體氣質差異也有影響。這是由於機體內部固有的,特殊的五臟陰陽氣血的運動所決定的,所以直接影響著心神。如"重陽之人,其神易動,其氣易往。""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靈樞‧行針》)說明陰陽的盛衰動靜等情況決定著情志的偏向性和易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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