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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運行無處不到,故人體各部,舉凡臟腑、經絡、五官九竅及四肢百骸均有停瘀之可能。對於瘀血部位的論述,清‧鄒澍在《本經序疏要‧瘀血》說:"第一先剖其瘀之情狀,……其次當究其瘀之部分,則在內曰腸中,曰腹中,曰胸腹,曰心脾,曰心腹,曰胸膈;在外曰血脈,曰四肢"。王清任《醫林改錯》則主要歸類為頭面四肢,膈膜上及膈膜下三大類。唐容川《血證論》則詳細地分為上、中、下焦,經絡,臟腑,腠理,肌肉,軀殼及攻心乘脾等。臨床上常用的瘀血部位分類是:1,血瘀上焦。症見發脫不生,健忘,胸背肩膊刺痛、麻木,視物不明,煩躁漱水或口渴,甚或唇色青紫。

2.而瘀中焦。症見腹中脹滿,腰脅疼痛,腕腹刺痛等。

3.血瘀下焦。症見少腹硬滿刺痛,譫語如狂,大便色黑,小便自利等。

4.血瘀四肢肌腠。症見四肢腫脹刺痛,顏色青紫,或有紅斑、結塊,或時有寒熱,似瘧非瘧等。

此外,瘀血病及不同的臟腑、經絡,則各有其相應的臨床表現可見,玆不在此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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