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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志是心神對外界刺激的應答反應,是一種伴隨著五臟生理功能產生的本能的精神活動(魄的範圍),而受著較高級的精神活動的調節控制(魂的調節控制)。氣機的反應是情志活動的生理基礎。一旦情志過激,氣機反應過於強烈,打破了五臟之間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關係,破壞了氣機正常的升降出入,使精氣血津液的運動代謝失常,情志就可以成為病因。情志病機,就是指人體在過激情志的作用下,疾病發生發展的內在機理。

早在《內經》就已提出較完整的情志病機學說,認為情志是五臟的功能活動之一,但情志過激又可損傷五臟功能。《內經》已注意到情志與五臟的關係,也認識到五臟功能改變時出現的情志異常。其中記載的癲、狂、癇等病症,即為情志不和引起的病變。同時,還提出了以情勝情的五志相勝治法。在預防醫學上又提出"恬淡虛無"以保持情志精神正常的思想。這些論述對後世產生丁深遠的影響。

漢,劉安《淮南子》從古代心理學的角度論述情志病因病機,他在該書《精神》中指出,五官感覺是情志和外界聯係的橋梁,因此"耳目淫於聲色之樂,則五臟動搖而不寧矣;五臟搖動不寧,則血氣滔盪而不休矣;血氣滔盪而不休,則精神馳騁於外而不守矣;精神馳騁於外而不守,則禍福之至雖如丘山,無由識之也"。其認識與《內經》頗相符合。張仲景《金匱要略》中提出的百合病、驚悸、婦人咽中如有炙商證(即梅核氣病)和婦人藏躁病等,就是情志因素所致的情志病證。其中的治法方藥,現今臨床上仍在廣泛運用。隋‧巢元方《諸病源候論》中約有三十五種病候與情志有關,特別對一些當時被人們認為是鬼神和中祟所致的鬼魅候,中惡,卒忤,夢魔等病候,科學地指出係由於情志過激引起臟腑功能失調的病理變化。唐‧孫思邈在《千金方》中指出情志過激是月經失調和難產的重要原因。同時,他歸納了七情所致的各種證候:"喜氣為病,則不能疾行,不能久立。怒氣為病,則上行不可當,熱痛上衝心,短氣欲死,不能喘息;憂氣為病,則不能苦作,臥不安席;蓋氣為病,則聚在心下,不能飲食;愁氣為病,則平居而忘,置物還取,不記處所,四肢浮腫,不能舉上……。宋‧陳無擇的《三因方》將情志過激列於三因之一,具體提出"七情……動之則先自臟腑鬱發,外注於肢體,為內所因。"金元四大家對情志病機各有見地。張子和在《儒門事親‧九氣感疾更相為冶衍》中,對七情致病的病變和證候,作了較全面的歸納,如說:"怒氣所至,為嘔血,為婿洩,為煎厥,為薄厥,為陽厥,因胸痹脅痛,食者氣逆而不下,為喘滿煩心,為消瘁,為肥氣,為目暴盲,耳暴閉,筋解,發於外為癰疽。喜氣所致,為笑不休、為毛發焦、為內病,為陽氣不收、甚則為狂"等,認識到幾乎所有慢性病過程都受心理因素的影響。並進一步發展了《內經》以情治情的五志相勝療法:"悲可以治怒,以愴惻苦楚之言感之:喜可以治悲,以譫浪褻狎之言娛之;恐可以治喜,以迫遽死亡之言怖之;怒可以治恩,以污辱欺闊之言觸之;思可以治恐,以慮彼志此之言奪之。"主要是用各種方法誘導患者排除或干擾原來的有害情志。李東垣認為七情傷腦也是元氣大傷、陰火上亢的重要原因,他在《內外傷辨惑論》中特別指出:"喜怒過多……耗傷元氣,脾胃虛衰,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未丹溪《丹溪心法》提出"七情之病皆從火化"的論點,以闡發其"陽常有餘,陰常不足"的理論。對於這種看法,明,張景岳在《景岳金書》中指出:七情首先損傷藏氣,氣有餘才是火。這是比較客觀和全面的。明‧王青堂《證治準繩》中記載了約五十多種情志所致疾病,內容涉及內、婦、兒、外各科。秦景明《脈因證治》記載了約一百一十七種和情志有關的病,並且詳細闡述了每種疾病的病因、病機、證候相治法。清‧林佩琴《類證治裁》和沈金鱉《雜病源流犀燭》明確指出精神治療在情志病中的重要地位,認為:"人有病在七情者,非藥石可治,還當以情治之。"魏之誘的《柳州醫話》認為:"七情之病,皆在於肝"。由於肝生疏泄,對氣機的調節起主要作用,如果肝的疏泄功能障礙,就很容易發生情志病變。總之,不但對情志病因的認識較早,並且隨著歷史的發展,而不斷深化,不斷提高,各家的學術觀點和經驗對進一步闡述情志病因病機都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關於情志病機的發生,傳交與轉歸,首先應認識到,臟腑氣機運行的變化是情志發生的生理基礎,如果情志刺激的強度超過五臟系統的調節機能,特別是超過了肝的疏泄調節功能,使氣機運行不能保持常態,從而引起氣機紊亂,基礎物質代謝失調,臟腑之間相對協調平衡被破壞,即可形成情志疾病,並且導致瘀血痰飲等病理產物形成。因此,以是否超出五臟的調節能力為界限,可以把情志病機發生、傳變過程分為病理前階段和病理階段。病理前階段可以稱為氣機反應期,病理階段可以根據其持續時間和穩定狀態之不同,劃分為臟腑功能失調期和病理持續期。

(一)氣機反應階段此期的特點是由於情志刺激而出現氣機變化。正如《素問‧舉痛論》說:"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驚則氣亂,思則氣結"。《調經論》又說:"喜則氣下"。喜的刺激程度有不同,故有氣緩氣下之分。由於氣機變化而出現機體的生理反應,例如喜時血脈流暢,怒時面紅耳赤,思時運化不行,悲時氣急嘆息,恐時顫栗汗出。這種氣機變化是可逆的,只要排除了情志刺激,氣機即可恢復正常。

(二)臟腑功能失調期劉完素《素問玄機原病式》說:"五志七情過度而卒病"。《素問‧舉痛論》說:"百病生於氣"。說明情志刺激太過,使氣機反應過於強烈,即可破壞臟腑功能的平衡協調,並可引起氣血等物質的損傷。其表現有三:其一,影響肝的疏泄功能,使氣機運行失常,造成升降出入阻滯和逆亂。其二,損傷臟腑氣血陰陽,出現陰虛、陽虛、氣虛、血虛的病證。其三,情志大過,除了影響生理活動外,還影響心理活動,影響魄則出現感覺和情志活動異常,影響魂則出現思維活動紊亂、行為異常。魂和魄的異常又可相互影響。此外,氣機運行失常,精氣血津液失調也能影響和加重魂魄的異常。因此,情志發病總是以心理活動失常為特徵,表現言語錯亂和感覺、情志、行為與客觀外界不相協調,以及思維活動與感覺、情志、行為之間的不相協調。

(三)病理持續期如果情志刺激持續存在,氣機失調和五藏氣血陰陽損傷久不恢復,就稱為病理持續期。朱丹溪認為,氣機失調既可進一步導致血、火、痰濕諸鬱,此為實證,亦可使五藏氣血陰陽損傷過重,日久而成虛損(見徐木林《淺談肝鬱》,湖北中醫雜誌(1)21,1979)。所以,此期疾病有如下三個特點:一是病情虛實夾雜,病勢錯綜複雜,或虛多實少,或虛實互參,或陰陽俱傷,或先天後天俱損,故多虛不受補,實不耐攻;二是病理產物生成,即為痰或為瘀,又可進一步加重病情;三是在此期中,情志因素不僅未能排除,往往在發生的強度和持續性方面反而有所加強,這就使氣血的運行更難於恢復正常。因此,治療頗為困難,應該以精神治療消除病因,以藥物治療補偏救弊並消除病理產物,二者並舉以為治。

必須指出,病理的穩定狀態是相對於臟腑功能失調期而言,只要能夠正確地進行思想誘導和調整氣血陰陽,就可使穩定向不穩定轉化,最後恢復正常的生理狀態。

病理持續的結果可導致陽虛不復和陰虛不充而形成虛損病變。所謂"喜怒哀樂則神虛","精太用則竭,神太勞則憊"。盡力謀慮成肝勞,應乎筋極;曲運神機則心勞,應乎脈極;意外過思則脾勞,應乎肉極;遇事而憂則肺勞,應乎氣極;矜持志節則腎勞,應乎骨極,都是指七情所傷而致氣血陰陽虧損,久虛不復的慢性病證,甚者可以導致卒死。如《素問‧生氣通天論》說:"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苑於上,使人薄厥"。《調經論》又說:"血之與氣並走而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情志致病多有明顯的外界原因和刺激因素,而不同的刺激因素和情志反應,在證候表現上亦各有其明顯的特點與不同的受病部位。根據證候,辨明其不同的情志因素,來取情志相勝的五行制勝療法;即精神治療法,以消除其病因,此即《內經》所說的"恐勝喜"、"怒勝思"、"喜勝憂"、"思勝恐","悲勝怒"等。其目的就是用不同的情志來轉移和干擾原來對機體有害的情志活動,並積極進行思想誘導,建立病人對醫生的信任,減輕病人的思想負擔,鼓勵病人主動克制有害的情志,增強治療信心。與此同時,針對情志所傷的不同臟腑及其所引起的氣機紊亂或氣血逆亂的病理變化,遣方用藥,進行相應的調整治療。七情雖可更傷五臟,但就中尤以心肝兩藏和氣機的鬱滯最為主要。因心主神明,心神受傷,神志不和,或神明逆亂,則臟腑氣血陰陽不和,百病由生。肝木不能疏泄條達,既可以橫逆走竄,傷氣傷絡,又可以上犯心神,克制脾胃,反侮肺金。而氣機鬱滯,既可引起血行瘀滯,氣血不和,又可鬱而化火,燔灼五內,消耗陰血,還可以導致停濕生痰,變化多端。所以疏肝解鬱,通暢氣機,亦為治療的主要著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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