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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脈 (1~21) » 第十三難 色脈尺膚相應
【內容】

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然:五藏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

  • 色青,其脈當弦而急;
  • 色赤,其脈浮大而散;
  • 色黃,其脈中緩而大;
  • 色白,其脈浮濇而短;
  • 色黑,其脈沉濡而滑。
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
  • 脈急,尺之皮膚亦急;
  • 脈緩,尺之皮膚亦緩;
  • 脈濇,尺之皮膚亦濇;
  • 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五藏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應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脈浮濇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謂也。

【註】

  1. 靈樞第四篇曰:「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色青者,其脈弦,赤者其脈鉤,黃者其脈代,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謂色脈之不相得也,色脈既不相得,看得何脈,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已。」
  2. 已,愈也,參,合也。色脈當參相應,夫如是則見其色,得其脈矣。
  3. 靈樞第四篇:
    1. 黃帝曰:「色脈已定,別之奈何?」岐伯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肉之堅脆,而病變定矣。」
    2. 黃帝曰:「調之奈何」?岐伯答曰:「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小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尺之皮膚亦滑,脈濇尺之皮膚亦濇,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通上文,所謂色脈形肉不相失也。
  4. 若之為言或也,舉色青為例,以明相勝相生也。
    1. 青者肝之色,浮濇而短,肺脈也,為金剋木,大而緩,脾脈也,為木剋土,此相勝也。
    2. 浮大而散,心脈也,為木生火。小而滑,腎脈也,為水生木,此相生也。此所謂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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