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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 » 經脈 » 經脈氣絕
【內容】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毛折(1),毛折者則毛先死,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髦色不澤,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2),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足太陰氣絕者則脈不榮肌肉,脣舌者(3),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舌萎、人中滿(4),人中滿則脣反,脣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5),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也(6),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肉軟卻,故齒長而垢、髮無澤(7),髮無澤者骨先死,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足厥陰氣絕則筋絕(8),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氣(9),而脈絡於舌本也,故脈弗榮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10),故脣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

六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絕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11)

  1. 《甲乙經》「皮毛焦則…爪枯毛折」作「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著,皮節著則爪枯毛折」。
  2. 正統刊本《甲乙經》無「色」,作「故面黑如黧者」。
  3. 《甲乙經》作「足太陰氣絕則脈不營其口脣,口脣者」。
  4. 《甲乙經》無「舌萎」。
  5. 正統刊本《甲乙經》作「少陰之脈者」。
  6. 《甲乙經》「著」後有「骨」。
  7. 《甲乙經》兩「軟」後有「而」,「澤」前有「潤」。
  8. 《甲乙經》「筋絕」作「筋弛」。
  9. 《甲乙經》「陰氣」作「陰器」。
  10. 《甲乙經》兩「急」字上並有「縮」字。
  11. 《甲乙經》「氣」作「俱」,無「與」,「出」下有「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則氣先死矣」,「旦死」後有「此十二經之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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