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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治 » 疾病防治總論 » 針灸治療原則
【內容】

一、辨證與辨經

針灸治療首先須掌握辨證與辨經的關係。辨證是掌握總體疾病總是表現出有關的症狀和體征,這些在中醫學中總稱為「證」或「證候」(「症」是後起字,古代只用「證」字。因而證候的「證」與症狀的「症」古代是不分的)。證,具有告訴、憑證、驗證的意思;候,具有徵兆、伺候、診察的意思。可知「證」或「證候」,是包括病人自訴的症狀和醫者所能診察到的體征。辨證,就是對這些疾病現象進行具體的分析和判斷。證,即有表現于外部的「外證」,也有出現于身體內部的「內證」。對「內證」的診察,尤須借助各種檢查方法,以求得對疾病本質的瞭解。證候表現于一定的部位,有寒熱、虛實的不同性質,併發生在疾病的不同階段,這些病位、病性、病程,都成為辨證的主要內容。辨經,即是辨識疾病的具體部位,這也是《靈樞‧官能》所說的:「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溫,何經所在」;《素問‧皮部論》說的:「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病之始終。」證候分屬於陰陽經脈,陰陽經脈分為上下、手足,手足經脈又分為左右兩側。所說的「分部」,就是按六經皮部來分析病症部位;「病之始終」,則是從疾病發展過程來分辨六經所屬。辨證,可以說是以經絡理論為綱來分析全身證候。外證,有部位可循;內證,有臟腑可屬。上下之辨,又可分為三焦,各就其重點所在判別其病位和病機,為循經用穴提出合理的依據。辨證要對全身證候作全面的瞭解。從部位來說,要注意上與下、左與右的不同;從疾病的發生發展來說,要注意其先後的變化。不能只顧局部而忽視整體,只顧眼前而忽視其發展過程。

二、治療與治本

標,指末梢;指根本。用「標」與「本」來分析各事物的主次關係。針灸治療的標本,首先要辨明疾病的標本。一般先病是本,後病是標;主證是本,兼證是標;臟腑病是本,經絡病是標;內病是本,外感是標。本病與標病之間具有互相影響的關係:一般情況下,治療應以治本為主,或治本與治標兼顧,特殊情況下則以治標為主。這就是「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的施治原則。其次要掌握用穴的標本。據經絡標本理論,四肢經穴為本,頭身經穴為標,而任督脈經穴又為全身經穴之本。這在選穴施治上大有講究意義。如對新起的實證,可先取四肢的本部穴,後取頭身的標部穴;對久病的虛證,可先取頭身的標部穴,後取四肢的本部穴。根據病情輕重,或治標,或治本,或標本同治。這也是《靈樞‧病本》所說的:「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詳察間(輕)甚(重),以意調之。間者并行,甚者獨行。」例如哮喘患者,病之本在肺,病之標在胸背和上肢。如果新得感冒,見寒熱、頭痛等,這是標病,「急則治標」,則當先治其寒熱、頭痛等,以後再治哮喘,求其「緩則治本」。對哮喘的發病也有個治標治本問題。實證瀉其尺澤、魚際,是取本部穴;虛證灸肺俞、膏肓俞,是取標部穴。久病還可取用任督脈上的大椎、天突,以及從腎氣論治而取氣海、關元等,這也是遵照「治病必求于本」的道理。

三、補虛與瀉實

「虛」是指人體的正氣虛弱,「實」是指邪氣偏盛。邪正的盛衰決定著病變的虛實,虛實是區別人體病性的兩大綱領。補虛就是扶助人體的正氣,增強臟腑器官的功能,補益人體的陰陽氣血以抗禦疾病。瀉實就是驅除邪氣,以利于正氣的恢復。針灸的「補虛」與「瀉實」,是通過針和灸的方法激發機體本身的調節機能,從而產生補瀉的作用,達到扶正祛邪的目的。補法包括「虛則補之」,「陷下則灸之」二方面內容。虛則補之,系指在邪正鬥爭中,如果正氣不足,并為矛盾的主要方面時,其症狀多表現為虛證。如大病久病,消耗精氣,或大汗、吐利、大出血損傷陽氣、陰液,均會導致正氣虛弱,機能減退,表現為面色芬白或蔞黃,精神萎靡,身疲乏力,心悸氣短,形寒肢冷,或五心煩熱,自汗盜汗,大便滑脫,小便失禁,舌上少苔或無苔,脈弱無力等。其中陽虛、氣虛者,毫針刺用補法,并灸,以振奮陽氣;陰虛者,毫針刺用補法,以養其陰。

「陷下則灸之」,出自《靈樞‧經脈》篇。「陷下」有兩種含義,一是指中氣下陷,失于固攝;一是指脈象沉下,沉脈無力者多屬氣虛證或陽氣虛脫。對氣虛證、陽虛證,應該用灸法進行治療。如陽氣暴脫,汗出不止,肢冷脈微者,應取神闕、關元、氣海等穴,用大艾炷重灸,以回陽固脫;對脫肛、子宮脫垂等中氣下陷證,應當艾灸百會、氣海等穴,以升舉下陷之氣。瀉法包括「盛則瀉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血實者決之」等內容。盛則瀉之,指邪氣亢盛如發熱、腹脹痛拒按、胸悶、煩躁,甚至神昏譫語,呼吸氣粗,痰涎壅盛,大便秘結,小便不利,舌苔厚膩,脈實有力。治療應該用瀉法,或作毫針瀉之,或用三棱針放血,或用梅花針重叩出血,以祛除病邪,邪去正安,疾病才能向愈。滿則泄之,滿與盛之意相同。「宛陳則除之」,「宛」通郁,即氣血郁滯,以刺血法瀉之,活血除瘀通絡。「血實者決之」出自《素問‧陰陽應像大論》,「實」指邪實即血中邪氣亢盛或為邪毒壅于血分之血熱證,或瘀血痹阻的瘀血證。「決」者瀉也,有破血之意,可用刺血的方法治療。四、調氣與調神

針灸的治療作用著重一個「調」字,總稱為「調血氣」,重點則在「調氣」。《靈樞‧刺節真邪》說:「用針之類,在于調氣」;又說:「弗之火調,弗能取之。」說明針法和灸法的作用都在于「調」,從調局部的氣血到整體的氣血,以達到「陰陽平復」。「氣」的活動是以「神」為主導,針刺通過調氣可以達到治神,充分發揮神志的作用則可以更好的調氣。所以醫生治病時,首先要集中思想,「必一其神,令志在針」,這樣對病人才能起到「以移其神,氣至乃休」的效果。氣,主要指針下之氣,還指隨針刺感應而出現的機體機能變化。調氣是調針下之氣,也是調全身之氣。治神,包括調整醫生和病人雙方的精神狀態,要發揮兩方面的積極性。王冰對《素問》「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一語的註釋說:「專其精神,寂無動亂,刺之真要,其在斯焉!」指的是神定而氣隨。後來竇漢卿在《標幽賦》中寫道:「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後入;既刺也,使本神定而氣隨。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則是要求在病人精神會聚和安定的情況下針刺。神定而後氣隨,在得氣的基礎上運用補、瀉、導氣等法以調其氣。治療的全過程都得注意觀察病人的神情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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