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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皇甫謐在《針灸甲乙經》中除了引述《內經》中針刺禁忌的原文外,特別就刺灸不當造成感染事故作了細緻的描述。如「臍中,神闕穴也…禁不可刺,刺之令人惡瘍潰矢出者,死不治」。(《針灸甲乙經‧卷三》)同時,也有因灸治感染而死亡的,「淵腋,…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腫蝕、馬刀傷內,潰者死」(《針灸甲乙經‧卷三》)。這是由於古代缺乏消毒概念及條件,加上缺少有效的抗炎措施,容易發生感染并招致嚴重後果。

晉唐時期,倡用灸法,其中原因之一可能與針刺不好掌握,易出事故有關。如孫思邈指出:「所謂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謂愚人妄針必死,不能起生人也」。還提到「針傷筋膜者,令人愕視失魂;傷血脈者,令人煩亂失神;傷皮毛者,令人上氣失魄,傷骨髓者,令人呻吟失志;傷肌肉者,令人四肢不收,失智」。同時,也提及灸法的禁忌,如「凡數微之脈,慎不可灸,傷血脈焦筋骨」。此時期,已開始注意到了針刺意外的積極預防和處理。如防止針刺感染,強調「凡針手足,皆三日勿洗也」。特別是「合谷穴,針後慎洗手」。(《千金方‧卷二十九》)針對因誤傷較大血管血出不止的情況,提出急救措施,如「刺舌下兩邊大脈,血出,勿使刺著舌下中央脈,血出不止殺人」,一旦遇到血流不止,可以「燒鐵篦令赤,…以絕血也」。(《千金方‧卷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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