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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则、方药 » 治则 » 上病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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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五常政大论:“病在上、取之下。”

  1. 疾病的症状表现在上部,用针刺下部的穴位。例如:失眠可针刺足三里:头晕目眩可刺足部的太冲。
  2. 疾病的症状表现在上部,用药物从下部治疗。例如:病人头目眩晕,耳鸣,自觉眼中如爆发火花,苔黄,脉洪数,用酒蒸大黄适量轻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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