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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篇 » 太阳上29/宋本太阳下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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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按: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呕下利而用十枣汤峻剂攻之之理乎?不利,痞硬满痛,始属里病;小便不利,呕逆短气,始属饮病,乃可攻也。发作之“作”字,当是“热”字。若无热汗出,乃少阴阴邪寒饮,真武汤证也。且“作”字与上下句文义皆不相属。

【注】

  • 太阳中风,表邪也。
  • 不利呕逆,里饮也。
  • 表邪解者,乃可攻饮也。
  • 审其人微汗漐漐不辍,发热有时,头痛,若仍恶寒,是表未解,尚不可攻。
  • 若不恶寒,则为表已解矣。而更见里未和之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水蓄无所从出之急证,故迳以十枣汤峻剂,直攻水之巢穴而不疑也。

按: 伤寒表未解,水停心下,呕逆者,是寒束于外,水气不得宣越也,宜小青龙汤汗而散之; 中风表未解,水停心下而吐者,是饮格于中,水气不得输泄也,宜五苓散散而利之。 此皆表未解,不可攻里之饮证也。 至如十枣汤与下篇之桂枝去芍药加白术茯苓汤二方,皆治饮家有表里证者。 十枣汤治头痛、发热、汗出、不恶寒之表已解,而有痞硬满痛之里未和,故专主攻里也。 桂枝去芍药加白术茯苓汤,治头痛、发热、无汗之表未解,而兼有心下满微痛之里不和, 故不主攻里,当先解表也。然其心下硬满痛之微甚,亦有别矣。

【集注】

  • 杜任曰:“十枣汤惟壮实者宜之,不宜轻用。”
  • 方有执曰:“乃可攻之,以上喻人勿妄下早之意。漐漐汗出至短气,言证虽有里,犹未可下。直至汗出不恶寒,方是承上起下,言当下以出其治也。”
  • 喻昌曰:“此证与结胸颇同,但结胸者,邪结于胸,其位高;此在心下及胁,其位卑,然必表解乃可攻之,亦与攻结胸之戒不殊也。药用十枣,亦与陷胸汤相仿,因伤寒下法,多为胃实而设,胃实者邪热内盛,不得不用消黄以荡涤之。今证在胸胁而不在胃,则荡涤之药无所用,故取蠲热逐饮于胸胁之间,以为下法。”
  • 张志聪曰:“头痛,表证也。然亦有在里者,如伤寒不大便五六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与此节之汗出不恶寒而头痛,为表解里有饮,用十枣汤。则凡遇风寒头痛,表未解之证,当审别矣。”
  • 程应旄曰:“所可惑者,头痛外惟身汗一证,表里难辨。汗出发热恶寒,则微有表;若汗出发热不恶寒,则只从不恶寒处认证,知表已解,里气为饮邪搏结不和,虽头痛亦属里邪上攻,非关表也。”
  • 魏荔彤曰:“太阳之邪既入里,宜下矣。又有不下胸膈,不下肠胃,而下心与胁下者,较下结胸部位稍卑,较下胃实部位又稍高,此下中之又一法也。须认明同一下也,证不同而法自别。盖太阳、阳明之交,必辨表里而施汗下,彼之在里应下,乃邪热挟食物为胃实;此之在里应下,乃邪热挟水饮为饮实,二者俱必待表解而后下,此大同也。”

【方剂】

十枣汤方
芫花(熬) 甘遂 大戟 大枣十枚(擘)
右三味,等分,各别捣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枣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纳药末,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温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钱,得快下利后,糜粥自养。

【方解】

仲景治水之方,种种不同,此其最峻者也。凡水气为患,或喘、或欬、或悸、或噎、或吐、或利,病在一处而止。此则水邪留于中,心腹胁下痞满硬痛,三焦升降之气阻隔难通。此时表邪已罢,非汗散之法所宜,里饮实盛,又非淡渗之品所能胜,非选逐水至峻之品,以直折之,则中气不支,束手待毙矣。甘遂、芫花、大戟三味,皆辛苦气寒而禀性最毒,并举而用之,气味相济相须,故可直攻水邪之巢穴,决其渎而大下之,一举而患可平也。然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以毒药攻邪,必伤及脾胃,使无冲和甘缓之品为主宰,则邪气尽而大命亦随之矣。然此药最毒至峻,参术所不能君,甘草又与之反,故选十枣之大而肥者以君之。一以顾其脾胃,一以缓其峻毒,得快利后,糜粥自养,一以使谷气内充;一以使邪不复作,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尽美又尽善也。昧者惑于甘能中满之说而不敢用,岂知承制之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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