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ble_chart 内容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注】
此承上条以明其治也。百合一病,难分阴阳表里,故以百合等汤主之。若病见于阴者,以温养阳之法救之;见于阳者,以凉养阴之法救之;即下文见阳攻阴,或攻阴之后,表仍不解,复发其汗者,此为逆。见阴攻阳,或攻阳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集注】
- 徐彬曰:‘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治法,皆以百合为主。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 李彣曰:百合病多端,数条之法,亦说不尽。
- 沈明宗曰:此治百合病之总要法也。微邪伏于荣卫,流行而病表里,当分阴阳以施救治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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