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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法 » 辨證 » 六經辨證 » 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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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由一經傳入另一經,即由一經的證候演變為另一經的證候。傳經實際是病證進行演變。分為:

  1. “循經傳”:指太陽而陽明少陽,再太陰、少陰而厥陰的順序,由表入裡,由淺入深的傳,但不一定要傳遍六經,如果病人的正氣充沛,抵抗力增強,治療得當,傳經可終止。
  2. “越經傳”:指病邪越經而傳,如太陽經不傳陽明而傳少陽。
  3. “表裡傳”:指互為表裡的兩經相傳,如太陽與少陰,陽明與太陰,少陽與厥陰都是互為表裡。故太陽傳入少陰即稱為表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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