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運用有瀉下或潤下作用的藥物,以通導大便,消除積滯,蕩滌實熱,攻逐水飲的一類治法。分為寒下、溫下、潤下等。瀉下藥中除潤下藥較和緩之外,其餘各類都較峻烈,年老及體弱者恨用,孕婦和月經期勿用。沒有實結症狀的勿輕用。腸傷塞不用玫下法,以免引起腸出血和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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