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ble_chart 內容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註】
- 凡傷寒過經不解,熱邪轉屬胃府者多,皆當下之。
- 今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大柴胡證也。下之而不通利,今反利者,詢知為醫以丸藥迅下之,非其治也。
- 迅下則水雖去,而燥者仍存,恐醫以下後之利為虛,故復指曰潮熱者實也,是可再下者也。
- 但胸脇之邪未已,故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少陽以外,復以小柴胡湯加芒硝,以下少陽之裡。
- 不用大黃而加芒硝者,因裡不急且經迅下,惟欲其軟堅潤燥耳!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集註】
- 內臺方議曰:「潮熱者,實也,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氣下之,卻用芒硝何也?蓋潮熱雖屬實,然已先用丸藥,傷動藏府,若再用大黃下之,則脾氣傷而成壞證矣,只用芒硝潤燥以取利也。」
- 方有執曰:「十三日,過經也。不解,壞證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壞,由於醫之誤。以下至末,救誤之治也。」
【方劑】
柴胡加芒硝湯方
於小柴胡湯方內,右芒硝六兩,餘依前法服,不解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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