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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少陰病脈證並治全篇 » 少陰03/宋本少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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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證,故微發汗也。

【註】

  • 此詳上條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仍脈沉發熱不解者,宜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也。
  • 蓋謂二三日不見吐利裡寒之證,知邪已衰,然熱仍在外,尚當汗之,但不可過耳,故不用細辛而用甘草,蓋於溫散之中有和意也。
  • 此二證,皆未曰無汗,非仲景略之也,以陰不得有汗,不須言也。

【集註】

  • 張璐曰:「少陰無發汗之法,汗之必至亡陽。惟此一證,其外有太陽發熱無汗,其內不吐利躁煩嘔渴,乃可溫經散寒,取其微似之汗也。」
  • 程應旄曰:「既云微發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源之,足見鄭重之意。」

按:此二條,與太陽篇發熱頭痛脈沉用四逆者同一證。彼以不瘥,則期過三日,可知病已入裡,雖尚冒太陽頭痛,直以少陰法律之。此少陰病在初得二、三日,雖無頭痛證,不容意作少陰治之,故仍兼太陽之法以律之。一出一入,不啻爰書。假令前條得之二、三日,後二條過二、三日不瘥,則四逆之與麻黃,易地皆然矣。 汪琥曰:「上條反發熱脈沉,此亦反發熱脈沉,但上言始得之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為緩。病勢稍緩,治法亦緩。」

【方劑】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集解】

  • 柯琴曰:「彼太陽病而脈反沉,便用四逆以急救其裡,是裡寒陰盛也。此少陰脈而表反熱,便於表劑中加附子以預固其陽,是表熱陽衰也。夫以發熱無汗,太陽之表脈沉,但欲寐,少陰之裡,設用麻黃開腠理,細辛散浮熱,而無附子以固元陽,則太陽之微陽外亡。惟附子與麻黃併用,則寒邪散而陽不亡,此裡病及表,脈沉而當發汗者,與病在表,脈浮而發汗者逕庭也。若表微熱,則受寒亦輕,故以甘草易細辛而微發其汗,甘以緩之,與辛以散之者,又少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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