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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少陰病脈證並治全篇 » 少陰13/宋本少陰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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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嗢嗢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之,宜四逆湯

按:溫溫,當是「嗢嗢」。嗢嗢者,乃吐飲之狀也。

【註】

  • 此承上條欲吐不吐詳別脈證,以明其治也。
  • 飲食入口即吐,且心中嗢嗢欲吐復不能吐,噁心不已,非少陰寒虛吐也,乃胸中寒實吐也。
  • 故始得之脈弦遲。弦者飲也,遲者寒也。
  • 而手足寒者,乃胸中陽氣,為寒飲所阻,不能通於四肢也。寒實在胸,當因而越之,故不可下也。當吐之。
  • 若膈上有寒飲,但乾嘔有聲而無物出,此為少陰寒虛之飲,非胸中寒實之飲也,故不可吐,惟急溫之,宜四逆湯或理中湯加丁香、吳茱萸亦可也。

【集註】

  • 程知曰:「此言少陰飲吐,為腎邪上逆,當溫不當吐也。欲吐不吐,陰邪上逆之證也。若始得病時,邪未深入,其手足但寒而不厥,脈但弦遲而不沉細,則為邪實胸中,寒尚在表,屬於陽分,當吐而不當下。吐者有物,嘔則無物,兩者須辨。若膈上有寒飲,但見乾嘔而不能吐出,則是陰寒上逆,當溫而不當吐也。曰急溫者,明不溫則見厥逆無脈諸變證也。」
  • 程應旄曰:「寒在胸中,法不可下,而屬實邪,但從吐法一吐,而陽氣得通,吐法便是溫法。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虛寒從下而上,阻留其飲於胸中,究非胸中之病也,直從四逆湯,急溫其下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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