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全篇 » 厥陰05/宋本厥陰343
hearing
bubble_chart 內容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註】

  • 此詳申厥陰藏厥之重證也。
  •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者,是厥陰陰邪之重病也。
  • 若不圖之於早,為陰消陽長之計,必至於陰氣寖寖而盛,厥冷日深,煩躁日甚,雖用茱萸、附子、四逆等湯,恐緩不及事,惟當灸厥陰以通其陽。
  • 如手足厥冷,過時不還,是陽已亡也,故死。

【集註】

  • 方有執曰:「灸所以通陽,陽不回,故主死也。」
  • 程知曰:「六、七日,為邪傳厥陰之時,脈微而厥,未是危證,危在煩躁,為微陽外露耳!」
  • 程應旄曰:「脈微厥冷而煩躁,是即前條中所引藏厥之證,六、七日前無是也。」
  • 汪琥曰:「煩躁者,陽虛而爭,乃藏中之真陽欲脫,而神氣為之浮越,故作煩躁。可灸太衝穴,以太衝二穴,為足厥陰脈之所注。穴在足大指下後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灸三壯。」

English version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