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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按:不發熱者之「不」字,當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之文也?

【註】

  • 熱而不厥為陽,厥而不熱為陰。
  •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發熱而不厥者,是陽來復,當自愈也,今厥九日,較熱多三日,是陰勝陽,故下利也。
  • 凡厥利者,中必寒,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陰邪除去胃中陽氣,而為除中之病也。
  • 恐者,疑而未定之辭也。
  • 故以索餅試之,食後不發熱,則為除中,若發熱,知胃氣尚在,則非除中,可必愈也。
  • 若食後雖暴發熱,恐熱暫出而復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熱續在不去,與厥相應,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
  • 若俟之三日後,雖熱不罷而亦不愈,且脈猶數者,此為熱氣有餘,留連營衛,必發癰膿也。

【集註】

  • 方有執曰:「食,飼也。索,常也。謂以素常所食之餅飼之也。一說無肉曰索,謂不令犯食禁也。旦日、明日平旦,朝而陽長之時也;夜半,陰盡陽生之時也,數以候熱。癰膿者,厥陰主血,血熱持久則壅瘀,壅瘀則腐化,故可必也。」
  • 吳人駒曰:「除者,去也;中者,中氣也,乃中氣除去,欲引外食以自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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