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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全篇 » 合病并病07/宋本少阳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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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濇故知也。

按:当解之下“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

【注】

  • 一经未罢,又传一经,同病而后归并一经自病者,名曰并病。
  • 二阳者,太阳、阳明也。
  • 太阳初得病时发汗,汗出不彻,未尽之邪,因而转属阳明,若续自微微汗出,不恶寒反恶热,始为阳明可下之证。
  • 若不微微汗出,而恶寒者,则是太阳之表犹未罢,不可下也,下之为逆矣。如已经发汗,尚有未尽之表,宜仍与麻黄各半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小小发汗,以和其表,自可解也。
  • 缘缘,接连不已也。正赤,不杂他色也,谓满面接连赤色不已也。
  • 此由于汗出不彻,故阳气怫郁不得宣越,所以其人烦躁短气,脉濇,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求之而不可得也。是皆邪气壅甚于经,漫无出路,但坐以汗出不彻之故耳。
  • 当更用大青龙汤葛根汤,发其汗则愈矣。

按: 面赤一证,劳损颧红,发于午后者,骨蒸阴虚也。格阳浮赤,兼厥利脉微者,阳虚也。 赤色深重,渐热便硬,里实也。赤色浅淡,恶寒无汗,表实也。 短气脉濇,内因多气血虚,若外因短气,必气粗,是汗出不彻,邪气壅促胸中, 不能布息之短气,非过汗伤气,气乏不足续息之短气也。 外因脉濇必有力,是汗出不彻,邪气壅滞,荣卫不能流通之脉濇,非过汗伤液, 液少不滋脉道之脉濇也。

【集注】

  • 王肯堂曰:“因病太阳,故当汗;因病阳明,故当小汗。先字最有次第,乃仲景之枢机也。下之以大、小承气,汗之以麻黄等汤。”
  • 程应旄曰:“太阳既转属阳明,宜从阳明治矣。然恐转递之处,表邪去尚未尽,里邪乘其未深,两邪相持,而前后互见,是曰并病。纵使表少里多,终是带表之阳明也。太阳不应有腹痛,以邪无出路,意欲内攻,故乍在仍不知其处。”
  • 林澜曰:“汗不彻者,脉必濇,非再汗邪奚自去乎?是知未汗则为并病,已汗即为转属阳明。未汗则为阳气怫郁在表,已汗则为汗出不彻。汗不彻者,必更汗之;转属者,必下除之;未汗者,可小发汗;怫郁者,可解之以汗。邪由不同,为病自不同,故施治亦不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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