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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 (醫宗金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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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可吐病脈證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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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吐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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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註】
凡用吐湯,原以去上焦之邪,中病即止,若病去而過用之,反傷中氣,所以不必盡劑也。
【集註】
程應旄曰:「吐以去上焦之邪。上焦為清陽之分,吐之過劑則邪去,而所傷者膻中飲陽,陽固不可不寶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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