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hearing
bubble_chart 内容

肺饮不弦,但苦喘短气。

【注】

弦为诸饮之诊,然专主者肝也。水在肝部,则病悬饮,故脉沉弦也;水在肺部,则病支饮,故脉不弦也。喘欬短气,肺饮证也;脇下引痛,肝饮证也。今亦不见脇下引痛之肝证,但见苦喘短气之肺证,故曰:肺饮不弦也。

【集注】

  • 李彣曰:弦为肝脉,故肺饮不弦,苦喘短气,肺邪迫塞也,前云欬逆倚息短气为支饮是也。

上一节 19
21 下一节

English version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