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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曰:諸有水者,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汗乃愈。

【註】

諸有水者,謂諸水病也。治諸水之病,當知表裡上下分消之法。腰以上腫者水在外,當發其汗乃愈,越婢、青龍等湯證也;腰以下腫者水在下,當利小便乃愈,五苓、豬苓等湯證也。

【集註】

  • 趙良曰:身半以上,天之分,陽也;身半以下,地之分,陰也。而身之腠理行天分之陽,小便通地分之陰。故水停於天者,開腠理而水從汗散;水停於地者,決其出關而水自出矣。即『內經』開鬼門、潔淨府法也。
  • 尤怡曰:發汗利小便,因其勢而利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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