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疸之病,当以十八日为期,治之十日以上差,反剧为难治。
【注】
疸病属脾,脾主土,土无定位,寄旺于四季之末,各十八日。期之十八日者,土旺之日也,政治十日以上当差,而不踰十八日之外也。若踰十八日不差而反剧者,则土衰矣。故曰:难治。
【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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