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ble_chart 內容 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宜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按: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當與溫藥之下,當有「宜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十
四字,必是脫簡。閱『傷寒論‧太陰篇』自知,當補之。
病者痿黃,「燥」〔躁〕而不渴,「胃」〔胸〕中寒實,而利不止者死。
按:躁而不渴當是「燥而不渴」,文氣通順。胸中寒實當是「胃中寒實」,若是胸中寒實
,如何曰下利不止者死,當改之。
〔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弦數者,〕〔當下其寒;〕脈緊大而
遲者,必心下堅,「當下其寒,」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
按:「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數弦者」之十九字,當是衍文,閱『
傷寒論‧辨脈法』自知,刪之。「當下其寒」四字,當在必心下堅之下,文義始屬,
當移之。
脇下「滿」〔偏〕痛,發熱,其脈緊弦,此寒也,以溫藥下之,宜大黃附子湯。
按:脇下偏痛之「偏」字,當是「滿」字,當改之。
按之心下滿痛「有潮熱」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柴胡湯。
按:「按之心下滿痛」之下,當有「有潮熱」三字,若無此三字,則不當與大柴胡湯,當
補之。
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則不欲食,邪正相搏,即為寒疝。遶臍
痛苦,發則「自」〔白〕汗出,手足厥冷,〔其脈沉緊者,〕大烏頭煎主之。
按:此條脈重出,下條有證無脈,「其脈沉緊者」五字,當在下條裡急之下。然脈弦而緊
,是勁急之甚,當屬寒疝之重者。其白汗之「白」字,當是「自」字,改之。下條「
其脈沉緊者」,是裡痛之脈,當屬寒疝之輕者,當移之。
寒疝,腹中痛,及脇痛裡急,「其脈沉緊者,」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
按:「脇痛裡急」之下,當有上條「其脈沉緊者」五字。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藥不能治,〔抵當〕烏頭桂枝
湯主之。
按:「抵當」二字,衍文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大」〔微
〕而濇,故知有宿食,大承氣湯主之。
按:尺中亦微而濇之「微」字,當按『傷寒論』作「大」字是,當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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