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諸經水斷絕;至有歷年血寒,積結胞門,寒傷經絡,凝堅在上,嘔吐涎唾,久成肺癰,形體損分。在中盤結,繞臍寒疝,或兩脇疼痛,與藏相連;或結熱中,痛在關元,脈數無瘡,肌若魚鱗,時著男子,非止女身。在下「未」〔來〕多,經候不勻,令陰掣痛,少腹惡寒;或引腰脊,下根氣街,氣衝急痛,膝脛疼痛;奄忽眩冒,狀如厥癲,或有憂慘,悲傷多嗔,〔此皆帶下,〕非有鬼神;「此皆帶下,」久則羸瘦,脈虛多寒,三十六病,千變萬端;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行其針藥,治危得安,其雖同病,脈各異源,子當辨記,勿謂不然。
按:在下來多之「來」字,當是「未」字。本條皆經水繼絕之病,若係「來多」,則與上 文不合,與下文經候不勻亦不合,當改之。又本條內「此皆帶下」四字,當在非有鬼 神之下,文義始屬,當移之。
婦人藏躁,喜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伸,甘草小麥大棗湯主之。
按:甘草小麥大棗湯方,義未詳,必是詭錯。
問曰:婦人年五十,所病下「血」〔利〕,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少腹裡急,腹滿 ,手掌煩熱,唇口乾燥,何也?師曰:此病屬帶下,何以故?曾經半產,瘀血在少腹 不去。何以知之?其證唇口乾燥,故知之。當以溫經湯主之。
按:所病下利之「利」字,當是「血」字,文義始屬,當改之。
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經一月「不」〔再〕見者,土瓜根散主之。
按:「再」字當是「不」字,若是「再」字,一月兩來,與上文不利不合,當改之。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曰革, 婦人則半產漏下〔,旋覆花湯主之〕。
按:此條詳在『傷寒論‧辨脈法篇』,錯簡在此。「旋覆花湯主之」一句,亦必是錯簡, 半產漏下,則氣已下陷,焉有再用旋覆花下氣之理?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 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按:此條註詳見『傷寒論‧少陽篇』內,故不復釋。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治之 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按:此條註詳見『傷寒論‧少陽篇』內,故不復釋。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和,胸脇滿,如 結胸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按:此條註詳見『傷寒論‧少陽篇』內,故不復釋。
陽明病,下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 汗出則愈。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陽明篇』內,故不復釋。
胃氣下泄,陰吹而正喧,此穀氣之實也,〔膏髮煎導之,〕「長服訶黎勒丸」。
按:「膏髮煎導之」五字,當是衍文。此「穀氣之實也」之下,當有「長服訶黎勒丸」之 六字。後陰下氣謂之氣利,用訶黎勒散;前陰下氣謂之陰吹,用訶黎勒丸,文義始屬 。蓋訶黎勒丸以訶黎勒固下氣之虛,以厚朴、陳皮平穀氣之實,藥病相合,此方錯簡 在『雜療篇』內。下小兒疳蟲蝕齒一方,殺蟲解毒,或另有小兒門,或列在雜方內, 茲列於婦人雜病之末,亦錯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