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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病篇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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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热篇曰:“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日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注】

  1. 肝病小便先黄者,肝脉络阴器,又肝主疏泄,肝病则失其疏泄之职,故小便黄也。
  2. 腹痛多卧,木病克脾土也。
  3. 热争,邪热甚而与正气相争也。
  4. 狂言及惊,手厥阴心包病也,两厥阴同气,热争则手厥阴亦病也。
  5. 胁满痛,肝脉行身之两旁,胁其要路也。
  6. 手足躁,不得安卧,肝主风,风淫四末,又木病克土,脾主四肢,木病热,必吸少阴肾中真阴,阴伤故骚扰不得安卧也。
  7. 庚辛金日克木,故甚。
  8. 甲乙肝木旺时,故汗出而愈。
  9. 气逆,谓病重而不顺其可愈之理,而逢其不胜之日而死也。
  10. 刺足厥阴少阳,厥阴系本脏,少阴厥阴之腑也。
  11. 逆则头痛以下,肝主升,病极而上升之哉。
  12. 自庚辛日甚,以下之理,余脏倣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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