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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焦篇 » 伏暑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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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兼濕熱,偏於暑之熱者為暑溫,多手太陰證而宜清。偏於暑之濕者為濕溫,多足太陰證而宜溫。濕熱平等者兩解之,各宜分曉,不可混也。

【註】

  1. 此承上起下之文,按暑溫濕溫,古來方法,最多精妙,不比前條溫病毫無尺度,本論原可不必再議。特以內經有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之明文,是暑與溫流雖異而源同,不得言溫而遺暑,言暑而遺濕,又以歷代名家,悉有蒙混之弊。蓋夏日三氣雜感,本難條分縷析,惟葉氏心靈手巧,精思過人,案中治法,絲絲入扣,可謂匯眾善以為長者。惜時人不能知其一二,然其法散見於案中,章程未定,淺學者讀之,有望洋之嘆,無怪乎後人之無階而升也。故本論摭拾其大概,粗定規模,俾學者有路可尋,精妙甚多,不及備錄,學者仍當參考各家細繹葉案,而後可以深造。
  2. 再按張潔古云:「靜而得之為中暑,動而得之為中熱,中暑者陰證,中熱者陽證。」嗚呼!潔古筆下如是不了了,後人奉以為規矩準繩,此醫道之所以難言也。試思中暑竟無動而得之者乎?中熱竟無靜而得之者乎?似難以動靜二字分暑熱。又云「中暑者陰證,暑字從日,日豈陰物乎?暑中有火,火豈陰邪乎?暑中有陰者濕是也,非純陰邪也,中熱者陽證。」斯語誠然,要知熱中亦兼穢濁,穢濁亦陰類也。是中熱非純無陰也。蓋潔古所指之中暑,即本論後文之濕溫也。且所指之中熱,即本論前條之溫熱也。
  3. 張景岳又細分陰暑陽暑,所謂陰暑者,即暑之偏於濕,而成足太陰之裡證也。陽暑者即暑之偏於熱,而成手太陰之表證也。學者非目無全牛,不能批隙中窽,宋元以來之名醫,多自以為是,而不求之自然之法象,無怪乎道之常不明,而時人之隨手殺人也,可勝慨哉。
  4. 汪按偏濕偏熱。傷手傷足,挈領提綱,可謂不易之論,學者從此認清,自不患動手便錯矣。又按潔古所謂動者,指奔走勞役之人,觸冒天地之熱氣而病者也。所謂靜者,指富貴安逸之人,納涼於高堂大廈,以避熱而中濕者也。然動者亦有時中濕,靜者亦有時中熱,未可拘執,靜者一種內又有乘涼飲冷,無濕氣而但中寒氣,應用桂枝大順,甚則理中四逆者,此即夏月傷寒,當一一條分縷晰也。至景岳於六氣治法,全未入門,無足置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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