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痘瘡稀少,不過數十粒,或百餘粒,根顆圓綻者,以為狀元痘,可不服藥,愚則以為三四日間,亦須用辛涼解毒藥一帖,無庸多服,七八日間,亦宜用甘溫托漿藥一帖,多不過二帖,務令漿行滿足。所以然者何?愚嘗見稀少之痘,竟有漿行不足,結痂後愚目,毒流心肝二經,或數月,或年後,煩躁而死矣,不可救藥者。
汪按產者常也,可不服藥,痘者病也,常以藥調;惟藥之不當,反不如勿藥耳。所云三四日七八日者,當參之形色,不可執一。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