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ble_chart 內容 脈有輕重,何謂也?然,初持脈,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1);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2);如九菽之重,與肌肉相得者,脾部也(3);如十二菽之重,與筋平者,肝部也(4);按之至骨,舉之來疾者,腎部也(5);故曰輕重也。
bubble_chart 註
- 菽者小豆,言脈輕如三小豆之重,呂氏作大豆,皮手之間者,肺氣所行,故言肺部也。
- 心主血,脈,次於肺,如六豆之重。
- 脾在中央主肌肉,故次心,如九豆之重。
- 肝主筋,又在脾下,故次之。
- 腎主骨,其脈沉至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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