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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經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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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其病難治;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其病難治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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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千金方》云見在於陰,而攻其陽,則陰不得解也,復發其汗為逆也;見在於陽,而攻其陰,則陽不得解也,復下之,其病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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