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病名重症肌無力危象
【概述】

指肌無力症狀突然加重,出現呼吸肌、吞嚥肌進行性無力或麻痺,而危及生命者。

【臨床表現】

根據誘發危象病因不同。而分為:

1.肌無力危象:

即新斯的明不足危象,常因感染、創傷、減量引起。呼吸肌麻痺、咳痰吞嚥無力而危及生命。

2.膽鹼能危象:

即新期的明過量危象。除上述肌無力危象外尚有乙酰膽鹼蓄積過多症狀:

①毒蕈鹼樣中毒: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瞳孔小、多汗、流涎、氣管分泌物多、心率慢;

②煙鹼樣中毒症狀:肌肉震顫、痙攣、緊宿感;

③中樞神經症狀:焦慮、失眠、精神錯亂抽搐等。

3.反拗危象:

難以區別危象性質而又不能用停藥或加大藥物劑量改善症狀者,多在長期較大劑量治療後發生。

【治療措施】

肌無力危象:

甲基硫酸新斯的明1-2mg肌注或0.5-1mg V.D,日總量6mg。

膽鹼能危象:

立即停用抗膽鹼酯酶藥,阿托品0.5-2mg V.D或肌注15-30分鐘可重複至毒蕈鹼樣症狀減輕或消失.對抗煙鹼樣症狀,解磷定400-50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鹽水中靜滴,直至肌肉鬆弛。

反拗危象:

停用一切抗膽鹼酯酶藥至少3天後從原藥量的半量開始給藥,同時改用或并用激素。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