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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電燒傷
【概述】

電損傷在臨床上有兩類。其一是全身性損傷,稱電擊傷。其皮膚損傷輕微,電流進入體內立即傳遍全身,主要損傷心臟,引起血液動力學劇烈改變。由此呈現心心悸、眩暈、意識障礙等,可發生電休克、甚至心跳呼吸驟停。急救使病人迅速脫離電源,施行復甦術。另一類是局部損傷,電流在其傳導受阻的組織產生熱力,造成組織蛋白凝固或炭化、血栓形成等,稱電燒傷。而且電流傳導路徑的組織細胞(例如血管內皮),還可因電解作用受到損害,發生變質、壞死。電燒傷病人并非受全身性損傷,但因後者程序輕,只有一時性症狀,恢復後局部損傷為主要問題。

【病因學】

電損傷一般因用電不慎或裝備電器、電路等失誤而發生。因此,需要加強電力管理和普及用電常識,以預防電損傷事故發生。電損傷又偶因雷擊造成,預防可設避雷裝置和個人用避雷方法。

【臨床表現】

電燒傷有「入口」(即觸電部位),一般還有「出口」。入口處有Ⅲ°燒傷。皮膚焦黃或炭化,有的形成了裂口或洞穴,燒傷可能深達肌、肌腱、骨。出口處一般也是Ⅲ°燒傷改變,但程度稍輕;個別的出口處病變不明顯。電燒傷的深部損傷範圍常遠遠超過皮膚入口處,但早期難以確定。傷後24小時以後,入口處周圍開始腫脹發紅,範圍逐漸擴大。局部皮膚或肢端發生壞死,肢體腫脹向近側或外周蔓延。深部損傷較廣泛的原因,是電流通過皮膚後依次損傷皮下組織、肌和肌腱等,同時損傷血管壁促使血栓形成,術後可造成其供血組織缺血壞死。傷後1~2周壞死組織範圍可確定,其深部壞死範圍仍超過淺表的壞死、腫脹部位。在電燒傷後壞死過程中,容易併發感染,可發生濕性壞疽、膿毒血症、甚或氣性壞疽等。在淺部壞死組織脫落後,損傷的血管外露,可發生嚴重的反覆出血。

【診斷】

診斷較容易,但應密切觀察深部損傷進展和併發的感染。還應重視低血容量、尿量少和尿成分異常(蛋白、管型、紅細胞等)、心電圖改變和貧血等。

【治療措施】

電燒傷的治療基本上如同前述的Ⅲ°燒傷治療。根據其病理和臨床的特點,處理要點如下:

1.病人臥床休養,包括入口不大、皮膚燒傷面積較小者在內,均需仔細觀察病情變化。傷處一般應用暴露療法,保持傷肢清潔乾燥,每日消毒皮膚2~3次。

2.傷後3~5日,可行第一次手術。先切除確定的表現壞死組織或焦痂,探查其深部組織。如未明顯感染,則比較徹底地切除失活組織(不出鮮血、電刺激肌不收縮等),然後以藥液紗布包紮。隔2~3日再次手術探查,清除其壞死組織,直至可以縫合傷口或植皮。

傷後發生嚴重的肢體腫脹,甚至可阻礙局部血循環,此時應切開皮膚、筋膜以減壓。肢體肌廣泛壞死時往往要行高位的截肢。但肌壞死多以肌束為範圍(不以肢體橫斷面為界),與其供應血管栓塞相關。因此,傷後1周左右可用血管造影法,幫助幫助識別血管阻塞和通暢,那樣可以保留肢體健康的肌肉或降低截肢平面。

3.已感染的傷口要充分引流,予以濕敷,逐日剪除壞死組織和焦痂,直至傷口生長肉芽而癒合或植皮修復。廣泛的深部感染甚易導致毒血症、敗血症、急性腎功能衰竭等,除了應用大劑量抗生素,必須及時作多處切開引流,甚至不得不行截肢術。暴露的傷口有出血的危險,壓迫止血和藥物止血只能一時性效果。應在床邊準備止血帶和手術包。

嚴重電燒傷的致殘率高。隨著外科技術進展,治療電燒傷中已採用帶血管游離皮瓣或大網膜覆蓋創面、切除變質血管後移植自體健康靜脈、甚或截除損傷肢段後再植連接等方法,以改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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