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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腦震盪
別名Concussion of the brain
【概述】

腦震盪係由輕度腦損傷所引起的臨床綜合症狀群,其特點是頭部外傷後短暫意識喪失,旋即清醒,除有近事遺忘外,無任何神經系統缺損表現。

【病理改變】

過去一直認為腦震盪僅僅是中樞神經系統的暫時性機能障礙,并無可見的器質性損害,在大體解剖和病理組織學上均未發現病變,所表現的一過性腦功能抑制,可能與暴力所引起的腦細胞分子紊亂、神經傳導阻滯、腦血循環調節障礙、中間神經元受損以及中線腦室內腦脊液衝擊波等因素有關。

近代,據神經系統電生理的研究,認為因腦幹網狀結構受損,影響上行性活化系統的功能才是引起意識障礙的重要因素。但是,這些學說還不能滿意地解釋腦震盪的所有現象,比如有因腦震盪而致死的病例,職業拳師發生慢性腦萎縮損害甚至痴呆,以及業餘拳擊者亦有腦機能輕度障礙的報導。同時,從動物實驗中發現,遭受暴力部位的神經細胞,在電子顯微鏡下可見線粒體腫脹、推移、神經元軸突腫脹並有間質水腫。生物化學研究發現,腦震盪後不僅有腦脊液中乙酰膽鹼升高,鉀離子濃度增加,而且有許多影響軸突傳導或腦細胞代謝的酶系統發生紊亂,導致繼發損害。

晚近,從新的臨床觀察中亦發現,輕型腦震盪病人腦幹聽覺誘發電位,有半數示有器質性損害,Jeret(1993)採用前瞻性研究,對連續712例GCS15分的輕微閉合性頭傷病人作CT掃瞄檢查,發現有急性損傷病變者,占9.6%。由此可見,腦震盪已經不能用「僅屬一過性腦功能障礙而無確定的器質性損害」來概括了,隨著醫學科學的不斷深入研究和發現,必將為腦震盪這一診斷名詞注入新的含義。

【臨床表現】

顱腦外傷後立即出現短暫的意識喪失,歷時數分鐘乃至十多分鐘,一般不超過半個小時;但偶而有病人表現為瞬間意識混亂或恍惚,并無昏迷;亦有個別出現為期較長的昏迷,甚至死亡者,這可能因暴力經大腦深部結構傳導致腦幹及延髓等生命中樞所致。病人遭受外力時不僅有大腦和上腦幹功能的暫時中斷,同時,也有下腦幹、延髓及頸髓的抑制,而使血管神經中樞及植物神經調節也發生紊亂,引起心率減慢、血壓下降、面色蒼白、出冷汗、呼吸暫停繼而淺弱及四肢鬆軟等一系列反應。在大多數可逆的輕度腦震盪病人,中樞神經機能迅速自下而上,由頸髓-延髓-腦幹向大腦皮質恢復;而在不可逆的嚴重腦震盪則可能是自上而下的抑制過程,使延髓呼吸中樞和循環中樞的功能中斷過久,因而導致死亡。

意識恢復之後,病人常有頭疼、噁心、嘔吐、眩暈、畏光及乏力等症狀,同時,往往伴有明顯的近事遺忘(逆行性遺忘)現象,即對受傷前後的經過不能回憶。腦震盪的程度愈重、原發昏迷時間愈長,其近事遺忘的現象也愈顯著,但對過去的舊記憶并無損害。

腦震盪恢復期病人常有頭昏、頭疼、噁心、嘔吐、耳鳴、失眠等症狀,一般多在數周至數月逐漸消失,但亦有部分病人存在長期頭昏、頭疼、失眠、煩躁、注意力不集中和記憶力下降等症狀,其中有部分是屬於恢復期症狀,若逾時3~6月仍無明顯好轉時,除考慮是否有精神因素之外,還應詳加檢查、分析,有無遲發性損害存在,切勿用「腦震盪後遺症」一言以蔽之,反而增加病人的精神負擔。

【診斷】

腦震盪的診斷過去主要以受傷史、傷後意識短暫昏迷、近事遺忘、無神經系統陽性體徵作為依據。但客觀的診斷依據及其與輕度腦挫傷的臨床鑒別仍無可靠的方法。因此,常需借助各種輔助檢查方法始能明確診斷:如顱骨平片未見骨折;腰穿測壓在正常範圍、腦脊液沒有紅細胞;腦電圖僅見低至高波幅快波偶而有瀰散性δ波和θ波,1~2天內恢復,或少數病人有散在慢波於1~2周內恢復正常;腦幹聽覺誘發電位可有Ⅰ~Ⅳ波波間期延長、Ⅴ波潛伏期延長或有波幅降低或波形消失;CT檢查平掃及增強掃瞄均應為陰性,但臨床上發生骨少數病人首次CT掃瞄陰性,而於連續動態觀察中出現遲發性顱內繼發病變,應予注意。此外,有學者報告用放射性核素

123I-IMP和99mTc-HM-PAO施行單光子發射CT掃瞄(SPECT),檢查青少年腦震盪病人,發現70%有小腦和枕葉血流降低。

【治療措施】

腦震盪無需特殊治療,一般只須臥床休息5~7天,給予鎮痛、鎮靜對症藥物,減少外界刺激,做好解釋工作,消除病人對腦震盪的畏懼心理,多數病人在2周內恢復正常,預後良好。但有少數病人也可能發生顱內繼發病變或其他併發症,因此,在對症治療期間必須密切觀察病人的精神狀態,意識狀況、臨床症狀及生命體徵,并應根據情況及時進行必要的檢查。避免使用影響觀察的嗎啡類藥物,最好選用副作用少的鎮痛、鎮靜劑,如顱通定、布洛芬、萘普生、安定、溴劑、利眠寧和改善植物神經功能藥谷維素以及鈣阻滯劑尼莫地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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