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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急性應激反應
【概述】

急性應激反應又稱急性心因性反應。是由來勢迅猛的精神衝擊導致發病,精神症狀在遭受刺激後數分鐘或數小時後出現。歷時短暫,可在幾天至一週內恢復,預後良好。

【診斷】

  1. 有異乎異常而嚴重的應激事件作為發病誘因;
  2. 精神症狀的發生與應激源在時間上有緊密的聯繫,多在數分鐘或數小時後出現。
  3. 主要症狀為意識障礙(如定向力障礙、注意力狹窄)伴有強烈的情緒變化及精神運動興奮或抑制(興奮、激越、喊叫、亂動、增多、情感暴發)。
  4. 症狀持續時間短,從數小時至一週。
  5. 需與急性腦器質性綜合徵;情感性精神病;癔症相鑒別。

【治療措施】

  1. 心理治療:心因性精神障礙皆由明顯強烈心理、社會因素應激所引起,因而心理治療有著重要意義,應力爭在與病人接觸的情況下,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與病人交談。同病人分析發病經過,進行解釋,指導病人如何對待刺激。如何消除刺激。同時給予有力的心理和社會支持,緩衝病人的創傷性反應,使其樹立信心戰勝疾病。
  2. 環境治療:盡可能離開或更換環境,消除創傷體驗,加速症狀緩解。
  3. 藥物治療:對焦慮、心煩不安者可選用催眠劑和抗焦慮劑,以延長生理睡眠,加強內抑制過程。常用藥物有焦靜安定,舒樂安定,水化氯醛等,要注意不可過量或長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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