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急性呼吸衰竭為小兒常見急症的一種。它指由於呼吸中樞,或呼吸系統原發或繼發病變,引起通氣或換氣功能障礙,出現缺氧或二氧化碳瀦留而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和代謝紊亂的臨床綜合症,稱呼吸衰竭。急驟起病者為急性呼吸衰竭,患兒表現為發紺、呼吸困難、呼吸不規則、節律不整等症狀。本症預後較差,死亡率高,但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呼吸機的使用,治癒率有所提高。
【臨床表現】
- 發紺和低氧血症,表現青紫或蒼白。
- 煩躁或昏睡、多汗,重者昏迷、抽搐。
- 呼吸困難,表現為頻率及節律改變。
- 胸悶、心悸及心律紊亂,肺水腫及左心衰。
- 消化道紊亂:可有嘔吐、出血、甚至腸麻痺,以及肝功能異常。
【輔助檢查】
- 呼吸衰竭:框限「A」的2、5項必須檢查,對瞭解水電解質紊亂及診斷,指導治療具重大意義。
- 嚴重病例,常有心衰及肝功能異常,故需檢查框限「A」的3、4項和「B」的第4項。
- 有條件的可檢查框限「B」的1、2項,對呼吸衰竭的預後有意義。
- 如有迴圈不良,心衰或DIC者,可查框限「B」的3、5項。
【診斷】
- 各種因素(可為呼吸、迴圈、神經系統疾病及藥物等)引起呼吸功能嚴重損害導致缺氧或二氧化碳瀦留,出現一系列生理功能紊亂和代謝的臨床綜合症。
- 呼吸功能紊亂:有嚴重呼吸困難,發紺、呼吸頻率及節率改變。
- 心血管功能紊亂:早期血壓升高,晚期血壓下降,周圍毛細血管和靜脈擴張,心律紊亂,肺水腫,甚至右心衰竭。
- 神經系統紊亂:抑制症狀-嗜睡、昏迷;興奮症狀-煩躁、頭痛、精神錯亂、抽搐、瞳孔縮小、視神經乳頭水腫等。
- 消化系統紊亂:腹脹、嘔吐、上消化道出血及肝功能損害症狀。
- 酸堿平衡失調及水電解質紊亂表現。
- 血氣分析:靜息狀態下,呼吸空氣時,PaO2〈6.67KPa(50mmHg)或PaCO2〉6.67KPa(50mmHg)。
【治療措施】
治療原則 :
- 病因治療。
- 保持呼吸道通暢。
- 氧氣療法:鼻吸氧或機械正壓給氧。
- 支氣管擴張藥物的應用。
- 呼吸興奮劑的應用。
- 強心藥及血管活性藥物。
- 維持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
- 機械呼吸器的應用。
- 抗生素應用。
用藥原則:
- 早期呼衰,給予鎮靜,吸氧,保持呼吸道暢通,對病因進行治療。
- 呼衰、呼吸困難伴喘息者,還需用止喘藥(如氨茶鹼、異丙腎上腺素、舒喘靈等)或加用激素。
- 呼吸節律不整者,常用洛貝林,而同時存在心功能不全乾,可選用尼可剎米。使用中樞興奮劑,必需在呼吸道通暢及加強吸氧下使用。
- 按情況酌用支援療法和能量合劑、脫水劑、血管活性藥物和強心劑(西地蘭、立其丁、654-2)等藥物。
- 嚴重呼衰者,通常需要用人工呼吸器進行供氧和維持有效呼吸功能。
【治癒標準】
- 治癒
- 呼吸衰竭的所有症狀消失。
- 血氣分析:PaO2、SO2、PaCO2已恢復正常。
- 血PH在正常範圍,血鉀、鈉、氯、鈣、鎂等恢復正常範圍。
- 好轉
- 呼吸衰竭的所有症狀有改善或緩解。
- 血氣分析:〈9.42KPa(70mmHg),PaO2〉6.76KPa(〉50mmHg),SO2〉80%,PaCO2〈6.76KPa(〈50mmHg)。
- 血PH基本正常,血鉀、鈉、氯、鈣、鎂等大部分接近或恢復正常。
- 未癒:經治療無改善或病情加重。
專家提示
呼吸衰竭死亡率很高,嚴重呼衰死亡率可達40~50%,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如發現患兒呼吸急促或節律不規則等,即送醫院進行早期治療,這樣可減少病死率。基本原則是治療原發病及去除誘因,防治感染,改善呼吸功能,保持呼吸道通暢,改善缺O2和促CO2排除,糾正酸堿失衡及電解質紊亂,維持心、腦、肺、腎功能,及時進行輔助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