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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子宮肉瘤
【概述】

原發性子宮肉瘤較少見,宮頸肉瘤較宮體肉瘤更少見。繼發性子宮肉瘤係由子宮肌瘤惡變而來。原發性子宮肉瘤的組織學分類複雜,簡要分類為子宮平滑肌肉瘤、子宮內膜間質肉瘤、惡性苗勒管混合瘤(也有稱為惡性中胚葉混合瘤或癌肉瘤者)、腺肉瘤及其他肉瘤類(包括橫紋肌、骨、軟骨、脂肪等異源成分來源的肉瘤和血管、淋巴來源的肉瘤等)。

【診斷】

  1. 可發生於任何年齡,多見於絕經前後婦女,宮頸葡萄狀肉瘤多見於幼女。
  2. 月經異常或不規則陰道出血或絕經後出血。
  3. 陰道異常分泌物,呈漿液性、血性,如合併感染則呈膿性,有惡臭。
  4. 腹痛,由於肉瘤生長快所致。
  5. 由於子宮腫塊,生長迅速,於下腹部可摸到包塊。
  6. 可有膀胱或直腸壓迫症狀。
  7. 婦科檢查:子宮不同程度增大,外形不規則,原發肉瘤質地偏軟。可見脫出宮頸口外的贅生物,色暗紅,繼發感染時伴膿性分物和壞死組織,晚期子宮肉瘤可呈冰凍樣骨盆。
  8. 宮頸口外脫出物活檢或診斷性刮宮病理檢查有助診斷。
  9. 如原有子宮肌瘤,近期長大快,應高度警惕肉瘤變可能性。當子宮肌瘤行手術時,應注意檢查,如有可疑惡性需送冰凍切片病理確診。
  10. 必要時行胸部/ 線檢查瞭解有無肺轉移。
  11. 分期:為臨床分期 Ⅰ期腫瘤局限於子宮體 Ⅱ期腫瘤浸潤至子宮頸 Ⅲ期腫瘤浸潤子宮外盆腔器官 Ⅳ期腫瘤浸潤至腹腔內器官或遠處轉移。

【治療措施】

以手術為主,輔以放療或化療。

  1. 手術: Ⅰ期:行全子宮及雙附件切除術,探查盆腔及腹主動脈旁淋巴結,如有增大,予以切除。 Ⅱ期(累及子宮頸):行廣泛子宮切除雙附件切除及盆腔和腹主動脈旁淋巴清除術。
  2. 放療:多用於手術前、後輔助治療或晚期、復發病人,以子宮內膜間質肉瘤和惡性苗勒管混合瘤對放療較平滑肌瘤敏感。
  3. 化療:作為綜合治療措施之一。一般認為子宮平滑肌肉瘤,對化療較內膜間質肉瘤和惡性苗勒管混合瘤敏感。化療方案及用法見「婦科惡性腫瘤化療」章節。
  4. 激素類藥物治療:為輔助治療,主要用於低度惡性內膜間質肉瘤,其雌、孕激素受體多陽性,對孕激素或孕激素加三苯氧胺有較好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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