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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低血糖症
【概述】

指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血糖濃度過低所致的綜合症。一般以血漿血糖濃度<2.8mmol/L,或全血葡萄糖<2.5mmol/L為低血糖。兒童低血糖診斷標準比成人值低1.11mmol/L。

【病因學】

病因主要有:

(一)空腹低血糖:見於

1. 葡萄糖利用過度;

(1)高胰島素血症:胰島素瘤;肥胖型糖尿病人的新生兒(母親有高胰島素血症);藥物(如過量應用胰島素、磺脲類降糖藥、水楊酸鹽、心得安、雙異丙苄胺、 單胺氧化酶抑制劑), 胰島素自身免疫性低血糖。

(2)腫瘤:如巨大間質瘤、原發性肝癌、胃腸道腫瘤及淋巴肉瘤等。

 2. 葡萄糖生成不足:

(1)內分泌疾病:垂體前葉功能減退症;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甲減等。

(2)肝糖原累積病。

(3)嚴重肝病及肝淤血。

(4)晚期腎病。

(5)半乳糖血症(因半乳糖1磷酸尿嘧啶核苷轉化酶缺陷,使半乳糖不能轉化為葡萄糖)。

(6)其他:長期酗酒(抑制糖原異生);膿毒血症;飢餓;惡液質;劇烈運動等。

(二)餐後(反應性)低血糖:見於

1.功能性低血糖(情緒不穩定和神經質,中年女性多見)。

2.滋養性胰島素功能亢進 :如胃切除手術的一傾倒綜合症;幽門成形術及胃空腸吻合術後。

3.兒童特發性自發性低血糖。

4.輕型早期糖尿病(胰島素峰值延遲)。

【診斷】

一.病史、症狀及體徵:

取決於低血糖的速度、個體差異、年齡、性別(女性耐受力較強)及原發疾病。

1.急性低血糖及病程短者呈交感神經興奮症群, 如激動不安、飢餓、軟弱、出汗、心動過速、收縮壓升高、舒張壓降低、震顫,一過性黑朦,意識障礙,甚至昏迷。

2.亞急性及緩慢血糖下降者呈腦病症狀, 形式多種多樣,但同一病人每次發作往往呈同一類型的症狀。 多數病人表現為大腦皮層及(或)小腦的症狀,如頭痛、頭暈、焦慮、激怒、嗜睡、注意力渙散、 定向障礙、震顫、癲癇大發作或小發作、人格改變(哭、吵、鬧、 罵)、奇異行為、共濟失調等,最後木僵昏迷。 長期嚴重低血糖可致永久性腦損害。

二.輔助檢查:

1.發作時血糖<2.8mmol/L(50mg/dl),注射葡萄糖後症狀緩解。 2.不典型病例可測飢餓16小時血糖3次,作過篩試驗,如>3.9mmol/L(70mg/dl)可排除空腹低血糖,如<2. 22mmol/L(40mg/dl)肯定診斷;

2.22~3.9mmol/L(40~70mg/dl)為可疑低血糖,連接飢餓至72小時加運動直到低血糖發作。

三.鑒別診斷:

應確定為器質性或功能性低血糖及其病因,臨床上最常見的低血糖順序為功能性、胰島素瘤、 早期輕症糖尿病。器質性者多為空腹低血糖,發作時間較長(大多>30min),且多呈頑固性、進行性、 罕見自愈。功能性者多有植物神經不穩定的症狀,餐後1~4h發作,每次發作<30min,呈間歇性、非進行性,可自愈。

【治療措施】

一.急症處理:

輕者速給糖類食物或飲料, 不能口服或症狀嚴重者立即靜脈注射50%葡萄糖40ml,繼以5~10%葡萄糖滴注。 對補充葡萄糖無明顯反應者可能為:①長期低血糖;②低血糖伴有發熱者;③內分泌機能減退的低血糖。 須補充更大量的葡萄糖,并加用氫化可的松100~200mg 與葡萄糖混合滴注。還可用胰高糖素肌肉注射或靜推。

二.病因治療:

功能性及反應性低血糖宜給低糖、高脂、高蛋白飲食,少食多餐, 并給少量鎮靜劑及抑制迷走神經的藥物。腫瘤等其他原因引起的低血糖須作相應的病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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