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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弱視
別名amblyopia
【概述】

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或者有器質性改變及屈光異常,但與其病變不相適應的視力下降和不斷矯正或矯正視力低於0.9者均為弱視,可以發生於一眼或兩眼。弱視(amblyopia)中最重要的為斜視性弱視,半數以上的弱視與斜視有關,從症狀上來看,斜視為眼位異常,弱視是視力異常。兩者關係如馬車的兩個輪子,屈光不正則象車軸,它粘結著兩個車輪。弱視可以形成斜視,斜視可以導致弱視。弱視除與斜視有關的斜視性弱視外,尚有屈光異常、屈光參差等所形成的弱視。有屈光異常者不能得到矯正,就是增加照明或增強注視目標的對比度時,往往也不能使視覺得到改善。

【病因學】

一、斜視性弱視

發生在單眼,患兒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常見於四歲以下發病的單眼恆定性斜視患者,其由於大腦皮質主動抑制斜眼的視覺衝動,長期抑制形成弱視,視覺抑制和弱視只是量的差別,一般為斜眼注射時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視則為持續性視力減退。斜視發生的年齡越早,產生的抑制越快,弱視的程度越深。

二、屈光參差性弱視

因兩眼不同視,兩眼視網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較高的一眼黃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雙眼單視,從而產生被動性抑制,兩眼屈光相并3.00D以上者,屈光度較高常形成弱視和斜視。以至被動性和主動性抑制同時存在。弱視的深度不一定與屈光參差的度數有關,但與注視性質有關,旁中央注視者弱視程度較深,這類弱視的性質和斜視性弱視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臨床上有時也不易區分弱視是原發於屈光參差,還是繼發於斜視,此型如能早期發現,及時配戴眼鏡,可以預防。

三、屈光不正性弱視

多為雙眼性,發生在高度近視、近視及散光而未戴矯正眼鏡的兒童或成年人,多數近視在6.00D以上,遠視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似,并無雙眼物像融合機能障礙,故不引起黃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時配戴適當眼鏡,視力可逐漸提高。

四、廢用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

在嬰兒期,由於上瞼下垂,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因眼瞼手術後遮蓋時間太長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進入眼球,妨礙或阻斷黃斑接受形覺刺激,因而產生了弱視,故又稱遮斷視覺刺激性弱視。

五、先天性弱視或器質性弱視

由於出生時黃斑出血,導致錐細胞排列不規則,在嬰兒出生後雙眼形成以前發生,因而預後不好。有些雖然視網膜及中樞神經系統不能查出明顯的病變,目前仍認為屬器質性病變,因現有檢查方法不能發現,此型為恆定性弱視,治療無效。

【臨床表現】

一、視力和屈光異常

弱視眼與正常眼視力界限并不十分明確,有的病人主訴視力下降,但客觀檢查,視力仍然1.0或1.2。這可能是患者與自己以前視力相比而感到視力下降。此外,可能在中心窩的視細胞或其後的傳導系統有某些障礙,有極小的中心暗點,自覺有視力障礙,而在客觀上查不出。

如果弱視眼無器質性改變,而其視力在0.01以上,0.2以下者,多伴有固視異常。

弱視與屈光異常的關係,遠視眼占的經重多,+2.00D輕度遠視占弱視的37.7%,近視出現輕度弱視的多,故弱視與遠視程度高者有密切關係。

斜視性弱視的重度弱視光斜視比外斜視多見。可能由於內斜視較外斜視發病要早的緣故。

二、分讀困難

或稱擁擠現象。

用相同的視標、照明度和距離檢查視力時,視標的間隔不同所測的值示不同。分讀困難是弱視的一個特徵。

分讀困難就是弱視眼識別單獨視標比識別集合或密集視標的能力好。即對視力表上的單開字體(如E字)分辨力比對成行的字要強。

分讀困難的原因有多種說法:認為長期持續的存在著斜視致使錐體細胞群發生局限的軸向變化。看視標呈現向一側歪扭變形而與其方向的視標相重。

三、弱視只發生在幼兒

雙眼弱視是出生後至9歲期間逐步發展形成的。在此發展時期若出現斜視或形覺喪失等原因可導致締視。9歲以後即使有上述原因也不會發生弱視。

四、弱視只發生在單眼視病人

若交替使用兩眼者不會發生弱視。

五、固視異常

弱視較深者由於黃斑固視能力差,而常以黃斑旁的網膜代替黃斑作固視。偏心固視是指中心窩外固視,其形成的學說很多,但其表現有中心凹旁固視、周邊固視、黃斑旁固視、遊走性固視。

【治療措施】

根據弱視程度和注視性質的不同,可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法如下:

(一)中心注視性弱視

一致主張採用主導眼全遮蓋法即傳統遮蓋法(conventional occ-iusion),強迫弱視眼注視,并囑在家做些描圖、穿針、穿珠子等訓練(精細目力的工作),以促進視力提高。

(二)旁中心注視弱視

各家意見不同,有些學者主張仍用主導眼遮蓋法,認為弱視眼經強迫作注視眼後能自動改變旁中心注視為中心注視,并增進視力。亦有學者主張手術前宜先使旁中心注視轉變為中心注視。才能在術後保持正視位,採用的方法有:

1.增視療法:採用有閃光裝置的後像鏡,以強光束照射黃斑以外的視網膜(假黃斑),閃光刺激前以鏡中直徑為3度或5度的黑色圓點遮住黃斑區,不使黃斑受強光照射,然後囑病人看白色屏幕上黑色「+」的中心點,待產生負後像,即見一照亮的中心被一暗圈圍繞著,藉以訓練正常黃斑注視功能,經多次治療後,將旁中心注視轉變為中心凹注視,以達到增視的目的。治療期間弱視眼必須遮蓋,直到中心凹注視重新建立,待視力增至0.6~0.7時,可用同視機進行雙眼視訓練或手術矯正眼位後進行訓練。

2.光柵刺激療法:不同空間頻率的黑白條紋或手術矯正眼位後進行訓練。刺激治療機,最容易使視覺神經軸突得到活化。

刺激治療機有一個旋轉的光柵,上方置一塊透明圖案板,讓患兒遮閉健眼在描繪趣味圖案的過程中接受背景潛在的光柵刺激,使視興奮,達到治療效果,治療後不必遮蓋健眼。

(三)紅色濾光片療法

由於典斑區錐狀細胞對紅光較敏感,因此在弱視眼鏡上加一紅色濾光膠片(波長620~760mm),同時遮蓋主導眼,能促使旁中心注視轉變為中心凹注視,當注視性質轉變後,可取消紅膠片,繼續用傳統遮蓋法治療。

遊走性和黃斑旁注視眼用紅膠片療法尤為適宜。

(四)壓抑療法(penalization)

1958年Psandl和Pouliquen分別介紹此法。治療原則是利用光學及藥物方法減弱主導眼視力,同時促進弱視眼的功能,因無需遮蓋,患兒容易接受,常使用的方法有下列數種:

1.抑制主導眼看近:方法是主導眼每日滴1%阿托品,戴矯正鏡片,弱視眼戴過矯+2.00D鏡片,迫使弱視眼單獨進行閱讀或做近工作,適用於嚴重弱視,有或無旁中心注視者。

2.抑制主導眼看遠:方法是主導眼每日滴1%阿托品,戴過矯+3.00D鏡片,只能看近,弱視眼戴矯正鏡片,迫使單獨看遠,適用於輕度弱視或防止弱視復發及治療異常視網膜對應。

3.選擇性壓抑:方法是主導眼點阿托品,戴矯正鏡片,弱視眼給過度矯正+2.00D,採用雙光鏡片,促使看近并消除調節性內斜視,適應症是弱視已基本糾正,但有調節性集合過程看近時有內斜者。

4.交替壓抑:方法是配二付眼鏡,一融使右眼過矯+3.00D,另一副使左眼過矯+3.00D,不滴阿托品藥水,每日交替換戴眼鏡,適應症為雙眼視力已基本相等,但異常網膜對應尚未糾正者;或因某種原因暫不能進行手術者,對年幼兒童斜視初期可預防弱視和發生異常網膜對應。

弱視治療療效評價標準

1.無效:包括視力退步、不變或僅提高一行者。

2.進步:視力增進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3.基本痊癒:視力恢復到≧0.9者。

4.痊癒:經過三年隨訪,視力保持正常者。

註:若有條件,可同時接受其他視功能訓練,以求恢復雙眼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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