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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论一首八条 方二十一首 针法一首)
论曰︰产妇虽是秽恶,然将痛之时,及未产已产,并不得令死丧污秽家人来,视之则生难,若已产者则伤儿也。

妇人产乳,忌反支月。若值此月,当在牛皮上,若灰上勿令水血恶物着地则杀人。及浣濯衣水,皆以器盛,过此忌月乃止。

凡生产不依产图,脱有犯触,于后母子皆死,若不至死,即母子俱病,庶事皆不称心。若能依图,无所犯触,母即无病,子亦易养。凡欲产时特忌多人瞻视,惟得二三人在旁,待产讫,乃可告语诸人也。若人众看视,无不难产。

凡产妇第一不得匆匆忙怕,旁人极须稳审,皆不得预缓预急及忧悒,忧悒则难产。若腹痛眼中火生,此儿回转,未即生也。儿出讫,一切人及母皆忌问是男是女,儿始落地,与新汲井水五咽,忌与暖汤物,勿令母看视秽污。

凡产妇慎食热药、热面,食常识此。饮食当如人肌温温也。凡欲临产时,必先脱寻常所着衣,以笼灶头及灶口,令至密即易产也。

凡产难及子死腹中,并逆生与胞胎不出,诸篇方可通检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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