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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則、方藥 » 治則 » 下病上取
【內容】

《素問‧五常政大論》,「病在下,取之上」。

  1. 疾病的症狀表現在下部,用針刺上部的穴位。例如:脫肛可刺頭部的百會穴。
  2. 疾病的症狀表現在下部,用藥物從上部治療。例如:小便不利,由於肺燥不能行水,咽乾,煩渴欲飲,呼吸短促,舌苔薄黃,脈數,用清肺飲(桑白皮、麥冬、茯苓、黃芩、木通、車前)從上焦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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